在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后,湖北省发改委印发了《2021年湖北省电力市场化交易实施方案》,现就方案中主要有关重点事项说明如下:
一是增加交易曲线。落实国家发改委要求,向全省各类市场主体提供参考曲线,由市场主体根据各自实际适当修改完善,协商确定电量、电价。
二是交易方式上实行“线下”与“线上”并举策略。年度交易不设上限,适度引导市场主体开展“线上”交易,降低中小用户交易成本,提升市场活力。
三是扩大发电侧入市范围,增加市场供给量。将部分风、光发电企业纳入市场交易范围,适度调增水电企业参与市场交易电量比重。
四是继续降低用户准入门槛,取消用户分类门槛。将常规用户入市门槛由500万千瓦时降至300万千瓦时,全面放开高新技术和战略性新型产业入市,所有用户均可自愿选择成为批发用户或零售用户。
五是加强售电管理。对售电公司实行动态管理,在实行常态化注册的同时,要求售电公司应持续满足注册条件,由湖北电力交易中心定期对售电公司相关情况进行核验。
六是加强用电管理。开放用户注册,实行常态化管理,用户可随时注册,注册生效即可参与下次交易。用户可根据用电预测,在每月月度交易后,调整下月的年度用电分月计划,以减少月度偏差考核,提升自身用电管理能力。
相关阅读:
2021年湖北省电力市场化交易实施方案:不设全年交易总规模上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