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7月21日-30日期间,河北省发改委电力办和河北省电力需求侧发展中心对国网河北省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省电力公司)、国网冀北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冀北电力公司)联合开展了供电市场主体供电行为联合随机抽查工作,现将检查情况公告如下:
从检查情况看,省电力公司、冀北电力公司能够按照国家和我省相关部门对供电企业电力供应与使用工作要求,积极作为,不断提高供电可靠性。同时,两家供电企业所属供电公司能够结合本地实际,细化应急管理措施,助力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保障了电力供应。截至2020年7月30日,两家供电企业均按照国家标准或者电力行业标准向所属用户受电端供电,并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以及电网规划、用电需求和当地供电条件等因素与电力用户能定供电方式,签订供电合同。同时,积极推动信息公开,采取在营业厅内张贴海报、放置易拉宝等多种宣传方式公告用电的程序、制度和收费标准,并通过运用“互联网+”简化业扩报装程序。其中,省电力公司保定供电分公司、冀北电力公司廊坊供电公司电力质量供应稳定,停电管控计划措施得力,秦皇岛供电公司暑期保电智慧指挥得当,予以表扬。
检查中也发现了供电质量及服务方面存在的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如:省电力公司石家庄供电分公司存在抢修超时问题;冀北电力公司唐山迁安市供电分公司受电端野鸡坨镇朱庄子村变压器所带用户存在低电压供电质量问题。
望两家供电企业及所属供电公司发扬成绩,持续提高电力质量,保证电力用户可靠供应。针对存在问题,认真及时进行整改,切实有效防控电力供应和电力使用领域的违法违规问题。下一步,我委将适时组织“回头看”,对整改情况进行督导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