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售电网获悉,4月2日,广东电力交易中心关于发布广东电力市场配套实施细则 (2025 年修订)的通知(广东交易〔2025〕69 号)。其中包括《广东电力市场现货电能量交易实施细则(2025 年修订)》《广东电力市场中长期电能量交易实施细则(2025 年修订)》《广东电力现货市场结算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广东电力市场信息披露管理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广东电力市场注册实施细则(2025 年修订)》。
其中《广东电力市场现货电能量交易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提出,现阶段,采取“发电侧报量报价、用户侧报量不报价” 的模式组织日前电能量市场交易,独立储能可按照“报量 报价”或“报量不报价”的方式参与现货电能量交易,在 电力供应紧张、调峰或断面调控困难等时段,电力调度机构可根据系统运行需要要求独立储能按照“报量报价”方 式参与,并于竞价日(D-1 日)11:45 前以特定信息披露。 择机采取“发电侧报量报价、用户侧报量报价”的模式组织开展现货市场试点交易。
省外以“点对网”方式向广东省送电的燃煤发电企业 (包括桥口电厂、鲤鱼江电厂)参与广东现货电能量市场 交易。条件具备前,综合考虑省间年度合同、省间市场化 交易结果、清洁能源消纳需求以及电网安全运行要求,省外向广东送电作为广东现货电能量市场交易的边界条件。
详情如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