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0日,国家能源局网站下发了《关于发布2020年煤电规划建设预警的通知》。这是继2016年3月公布《关于建立煤电规划建设风险预警机制暨发布2019年煤电规划建设风险预警的通知》后,能源局第一次更新煤电规划建设风险预警。经对比,大嘴君发现有以下几个“变”与”不变”:
(来源:微信公众号“能源大嘴”ID:goodenergy 作者:大嘴君)
变化
"去产能"再收紧,红橙警均需缓核缓建
2016年发布的《2019年煤电规划建设风险预警的通知》中规定,仅建议红色预警省份的地方政府暂缓核准煤电项目。在此限制下,湖北(橙色)、江西(绿色)、安徽(绿色)、海南(绿色)四省可以“慎重建设”、“合理推进”煤电项目的规划限制。但此次《2020年煤电规划建设预警的通知》中,风险预警结果为红色和橙色的省份均需要暂缓核准、暂缓新开工建设自用煤电项目,这就意味着目前只有湖南、海南两省可以“有序核准、开工建设自用煤电项目了”。
2019年2020年煤电规划建设风险预警对比
不变
资源约束指标中依然忽视水资源的限制
大嘴君发现,在2020年煤电规划风险预警的三个指标中,经济性预警指标和煤电装机充裕度预警指标在部分省份均有所调整变化,唯有资源约束指标与去年发布的2019年煤电规划建设风险预警中保持不变,即仍仅有北京、天津、河北、山东、上海、江苏、浙江、广东这8个省市的资源约束指标为红色预警,其余省份均为绿色。
国家能源局发布的《通知》中明确指出:
“资源约束指标基于各省(区、市)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水资源量、煤炭消费总量以及其他相关资源情况,分为红色、绿色两个等级。对于大气污染形势严峻、水资源量不足、煤炭消费总量亟需控制,或者存在其它资源约束煤电规划建设的,资源约束指标为红色预警;其余为绿色。”
《通知》中并没有列出判定资源约束指标预警的具体计算方法,但可以看出资源约束指标为红色的省份均为大气污染形势严峻、煤炭消费总量控制约束强的省份。同时很明显,在资源约束指标当中水资源并没有被考虑进去。
根据世界资源研究所(WRI)的“水道”水风险分析工具基线水压力地图,中国的黑龙江、吉林、辽宁、内蒙古,山西、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河南以及安徽等省份的大部分区域都处于“高水压力区”(即基线水压力大于40%);其中很多省份还处于“过度取水”区域(即基准水资源压力已经超过了100%),这意味着这些区域地表水资源流域的取水速度超过其补给速度,取水量超出年补给量。
图中不同颜色的地区表示不同的基线水压力等级,棕色部分为“过度取水”(即基线水压力等级大于100%)区域。黑色和白色圆点分别表示截至2013年底的全球已运行的燃煤电厂以及全球规划和在建燃煤电厂
然而,这些省份在《2020年煤电规划建设预警的通知》的资源约束指标中依然显示为“绿色”,这也意味着当经济性指标和煤电装机充裕度指标的预警等级降低时,这些省份中水资源严重短缺的地区很可能会上马新的煤电项目,进一步加剧当地的水资源危机。
大嘴君在梳理去年新建煤电项目核准数据时发现,2016年通过核准的煤电装机总量较2015年下降了85%,但新核准的煤电项目中有一半位于水资源压力较高地区。而这一趋势在今年新审批的煤电项目中持续显现,甚至愈演愈烈。
在进一步梳理各省发改委公布的煤电核准信息以及环评审批数据时大嘴君发现,2016年第四季度和2017年第一季度地方发改委新审批的煤电项目中,有超过60%的煤电项目位于“过度取水”区,同时有超过80%的项目位于高水压力区。
进入环评审批阶段的煤电项目中,超过70%的项目位于“过度取水”区,超过75%的项目位于高水压力地区。2017年第一季度更是几乎全部进入环评审批阶段的煤电项目均分布在过度取水区。
中国的煤炭资源往往分布在水资源短缺地区,这也是煤炭产业面临的挑战之一。煤电产业的发展也会对水资源环境造成巨大影响,因此在应对煤电产能过剩的相关政策中应充分考虑到煤电发展对当地水资源环境的影响。
下图展现了煤炭产业链对水环境的影响:
原标题:独家数据 | 煤电规划风险预警更新上线,却依然不见水资源约束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