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日工是为了解决施工过程中现场发生的零星工作的计价而设立的计价机制。计日工适用的零星工作一般是指合同约定之外的或者因变更而产生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没有相应项目的额外工作。计日工对完成零星工作所消耗的人工工时、材料数量、施工机械台时进行计量,并按照计日工表中填报的适用项目的单价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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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日工计价机制在水电工程建设实践中的运用

2015-09-14 14:04 来源:国电西藏分公司 作者: 黄俊桢

 计日工是为了解决施工过程中现场发生的零星工作的计价而设立的计价机制。计日工适用的零星工作一般是指合同约定之外的或者因变更而产生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没有相应项目的额外工作。计日工对完成零星工作所消耗的人工工时、材料数量、施工机械台时进行计量,并按照计日工表中填报的适用项目的单价进行计价支付;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无相应的计日工单价的,按照合理的成本与利润构成原则,由合同当事人依照约定程序确定变更工作的单价。

计日工计价多见于国际上常见的标准合同条款,国内多数示范合同文本也引入了计日工计价机制。在近年来国内建设工程实践和具体操作中,也是易产生量、价分歧的问题之一。水利水电工程因其工程线长、面广、规模大、专业多、地质和水文条件复杂、不可控因素多和建设工期长等特点,在工程实施阶段不可避免的产生合同外的工程变更,部分变更项目采用了计日工计价方式。由于合同和招标文件界定不严,程序规定不明,管理上易产生困难,计日工计价也易产生计量和计价方面的分歧和争议。笔者长期从事水电建设管理工作,针对四川某流域水电开发建设管理中存在的计日工问题进行认真的研究,并通过完善招标文件和现场管理制度、加强现场工程计量和计价管理等多种方式,在计日工管理方面进行了丰富和有益的探索和实践,通过明确量、价原则,规范程序,减少了分歧,妥善解决了计日工项目的计量和计价操作性困难。

一、国际和国内示范合同文本中计日工计价机制存在的主要问题

《菲迪克施工合同条件条件》(1999年第一版)第13.6 款对“计日工作(Day原work)”进行了约定,明确了计日工计价项目价格的确定和程序,但也存在以下不足:一是没有具体明确计日工项目人工、材料、施工设备数量应该如何确定;二是对于如何推算新增资源的费率或价格,提出了“合理的成本和合理利润,并考虑其他相关事项”原则,具体操作中不易把握,实践中易产生分歧。

建设部和国家行政管理总局发布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明确了计日工定义、计价程序和价格确定原则,存在以下不足:一是对采用计日工计价项目的人工、材料、施工设备计量原则和方式没有明确;二是关于对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无相应的计日工单价的按照“合理的成本与利润构成的原则”由合同当事人按照“商定或确定”条款商定或确定价格,在具体操作中易产生分歧。

国家能源局发布的由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编制的《水电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2010 年版)》对计日工的定义、计价程序进行了约定,明确了计日工计价项目价格的确定原则,存在以下不足:一是没有明确计日工项目的计量和计价支付程序;二是没有确定计日工项目人工、材料、施工设备计量原则;三是没有明确采用计日工计价的、因工程变更增加的、已标价的合同清单和计日工表外项目的价格确定原则。

二、计日工计价体制的实践和运用

1.计日工计价适用范围释疑

采用计日工计价的项目,一般属于辅助或附加的零星项目或工作。计日工工作可以是工程变更产生的新的项目或工作,也可以是因某种条件发生变化导致监理人要求对合同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中已有项目采用计日工计价方式,且采用计日工机制更有利于及时解决计量和计价分歧,同时不违背合同约定原则。

2.开展计日工工作的指令

未经监理人书面指令,任何工程不得按计日工施工。监理人发出计日工工作指令,应当由项目总监或总监书面授权的工程师签发,且应当加盖监理人公章,并抄送给发包人。对在紧急情况下实施的计日工工作,按照合同相关“监理人的指示”条款执行。发包人代表不能直接向承包人签署书面指令,但对于超过某种限额的工程变更或监理人对合同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已有的项目变更计价方式的均应征得发包人的书面同意。接到监理人按计日工施工的书面指令,承包人也不得拒绝。承包人对监理人的指令存在疑问的应按照合同条款“监理人的指示”相关约定办理。

3.计日工的劳务尧材料尧机械的计量单位

水利水电工程行业定额中计量方式:劳务用工多按工时,材料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机械按台时。在计日工计价中,用工和机械按照工时方式计量更能体现计日工计价机制的特点,更易消除计量操作上的模糊空间。所以,在计日工计价机制中,建议劳务用工按工时,材料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施工设备按台时。

4.计日工的计量

(1)计日工劳务的计量遥

计日工工时应从工人到达施工现场,并开始从事指定的工作时算起,并扣去用餐和休息的时间。只有直接从事指定的工作,且能胜任该工作的工人才能纳入计日工计算,随同工人一起做工的班长应计算在内,但不包括从事现场管理、协调、质检等工作的领工(工长)和其他管理人员。

(2)计日工材料的计量遥

计日工工程使用的材料,应参考行业定额,结合工程实际情况进行计量。材料计量应包括工程实施过程中、在工作面发生的不可避免的操作损耗,不包括工地库房至工作面临时堆放点发生的运输损耗和在临时堆放点发生的堆存损耗,对需拆除和重复使用的材料不得计量,对已经计入劳务费、管理费中的材料、机具和设施不得重复计量。

(3)计日工机械的计量遥

计日工作业的机械,应按实际工作小时计量和支付。除非经监理人和发包人代表的同意,不得将施工机械从现场某处运到监理人指令的计日工作业的另一现场的往返运送时间包括在机械工作小时内。不得将机上人工和管理用车辆单独签量。

5.计日工的价格确定

通常在招标文件中会有一个“计日工表”,列出有关材料、施工设备和各类人工,要求承包人在投标时填报单价,经发包人确认后作为合同文件的一部分,为合同实施过程中发生的计日工项目提供计价依据。设立计日工表,为合同实施过程中发生的零星项目计价提供了相对公平、快捷的计价途径。在水利水电工程招标文件中宜推广应用计日工计价机制,在计日工表中计列常用人工工种和级别、材料和施工设备;另外,对工程实施过程中出现的计日工表外的生产要素价格宜在合同文件中明确价格商定或确定的原则。

实践中,由承包人向监理人申报计日工单价,经监理人审核、发包人同意后执行;若发包人和承包人对监理人的审核价格暂时无法达成一致,则监理人可按照暂定价格进行结算;暂定价格的确定应当不低于监理人审核价格的85%。

(1)计日工单价中应包括的管理费、税费、利润及所有附加费的费率或价格应本着以下原则:

1)应采取合同中类似工作的费率或价格;

2)但在以下情况下,宜对有关工作内容采用新的费率或价格:一是合同中没有规定该项工作的费率或价格;二是由于工作性质不同或在与合同中任何工作不同的条件下实施;三是未规定适宜的费率或价格。

3)新的费率或价格应考虑具体事项对合同中相关费率或价格加以合理调整后得出。如果没有相关的费率或价格可供推算新的费率或价格,应参考行业定额或现行概(预)算编制规定,本着合理成本+合理利润的原则,并考虑其他相关事项后得出。

监理人负责协调承包人和发包人商定适宜费率或价格。在承包人和发包人商定适宜费率或价格前,监理人可以确定用于期中付款证书的临时费率或价格。

(2)计日工劳务的单价应包括基本单价及承包人的管理费、税费、利润及所有附加费:

1)基本单价包括承包人劳务的全部直接费用,如:工资、加班费、津贴、福利费及劳动保护费等。

2)承包人的管理费、税费、利润及所有附加费应包括:管理、质检、保险、税费、利润,以及易耗品的使用、水电及照明费、工作台、脚手架、临时设施费、手动机具与工具的使用及维修,以及上述各项伴随而来的全部费用。

(3)计日工材料单价应包括基本单价及承包人的管理费、利润、税费等所有附加费:

材料基本单价按供货价加运杂费(到达承包人现场仓库)、保险费、仓库管理费以及运输损耗等计算。从承包人现场仓库运至使用地点的人工费和施工机械使用费不包括在基本单价内。对合同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及合同文件中的材料预算价格表中已有的材料,其供货价和基本价格应按照或参考合同文件计算。对合同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及合同文件中的材料预算价格表中没有的材料,在为工作订购货物前,承包商应向监理人提交报价单;当申请支付时,承包商应提交各种货物的发票、凭证,以及账单或收据。监理人对新购货物采购价格进行审核和确认。若发包人或承包人对监理人结论有异议,应由监人组织协商,经协商无法达成一致时,则监理人可按照暂定价格进行结算;暂定价格宜不低于监理人审核价格的85%。

(4)机械单价包括施工机械的折旧、维修、保养、替换配件、安装拆卸、油燃和能耗、机上人工与助手的劳务费、保险和其他全部有关的管理费、税费、利润等费用。

6.计日工工作的实施

监理人签署的计日工工作通知单,应详细说明计日工原因、工作地点、工作内容和计划工作时间,提出质量、安全等方面的目标和要求,暂估完成该工作所需的计日工劳务工种、等级和数量,机械和材料的种类和数量。对持续时间较长的工作,监理人可以区分不同的节点,分阶段下达计日工工作通知单。若遇突发事件、紧急情况需及时处理时,监理人可要求承包人先实施计日工工作,并及时补充完善计日工通知手续。

采用计日工计价的任何一项工作,承包人应在该项工作实施过程中,在每天工作结束后的24 小时内填写“计日工现场签认凭证”,提交现场监理工程师审核。发包人现场代表应在“计日工现场签认凭证”上签署意见。计日工现场签认凭证应包括以下内容:

(1)工作名称、内容和数量;

(2)投入该工作所有工人的姓名、工种、级别和耗用工时;

(3)投入该工作的材料类别和数量;

(4)投入该工作的施工设备型号、台数和耗用台时;

(5)监理人要求提交的其他资料和凭证。

在每项零星工作完成后,承包人应根据监理人逐日签署的“计日工现场签认凭证”汇总计日工工作,列入最近一期的进度付款申请单,由监理人审查并经发包人批准后列入进度付款。

某水电站完成计日工价格情况(实例)

某小型水电站位于四川省凉山州境内,工程于2010 年12 月开工,2013 年11 月完工。经对主体工程两个标段完工结算价格中计日工价格进行汇总分析,结果如下:

1、计日工价格中人工、机械、材料的比重分别为:6%、91%和3%。机械占比最大,一方面说明水利水电工程建设中机械施工为主,另一方面反映计日工量、价管理工作的重点应以施工设备为主(见图1)。

2、计日工价格与完工价格对比,分别占完工合同价格的4.01%,占完工清单项目价格的8.07%,占完工变更项目价格的10.62%(见图2、图3)。

原标题:计日工计价机制在水电工程建设实践中的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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