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企业概况(一)山西兆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位于山西省临汾地区霍州市,地处电力网架枢纽及负荷中心,是格盟国际能源有限公司控股、北京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参股,共同投资建设的现代化大型环保发电企业,目前装机总容量1800MW,总投资约72亿元人民币。一期工程为2×300MW亚临界直接空冷燃煤发电机组,于 2005年7月和9月投产发电;二期工程为2×600MW超临界双缸双排汽直接空冷燃煤发电机组,双机于2009年9月投产发电。一期工程于1999年5月通过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的环评批复,二期工程于2005年8月通过国家环保总局的环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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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兆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015年自行监测方案

2015-02-12 12:11 来源:北极星电力网 

一、企业概况

(一)山西兆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位于山西省临汾地区霍州市,地处电力网架枢纽及负荷中心,是格盟国际能源有限公司控股、北京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参股,共同投资建设的现代化大型环保发电企业,目前装机总容量1800MW,总投资约72亿元人民币。一期工程为2×300MW亚临界直接空冷燃煤发电机组,于 2005年7月和9月投产发电;二期工程为2×600MW超临界双缸双排汽直接空冷燃煤发电机组,双机于2009年9月投产发电。一期工程于1999年5月通过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的环评批复,二期工程于2005年8月通过国家环保总局的环评批复。一期工程于2007年5月通过了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的竣工验收,二期工程于2011年7月通过了国家环保部的竣工验收。

(二)公司污染物治理及排放状况:

1、烟气除尘与脱硫:一期工程除尘为双室四电场高效静电除尘器,烟气脱硫装置采用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排气筒高度210米;二期工程除尘为双室五电场高效静电除尘器,脱硫采用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排气筒高度240米。

2、烟气脱硝改造:1-4#机组采用SCR催化还原脱硝工艺,采用尿素为还原剂,脱硝装置采用“2+1”层布置方式。截至2014年1月22日公司四台机组脱硝装置经环保竣工验收合格全部投入运行。

3、输煤系统粉尘治理:

(1)在煤场设置喷淋设施,随时增加煤表层含水率;煤场四周设有挡风墙和绿化林带;

(2)带式输送机的头尾设自动喷水抑尘装置;斗轮堆取料机作业时斗轮处有喷洒设施,防止二次扬尘;

(3)输煤系统安装了多管水力除尘器,减少了皮带运输中粉尘;

(4)在落煤口有落差处均设有锁气挡板;

(5)煤仓间、转运站、碎煤机室等地面均采用水力冲洗;

(6)汽车卸煤沟采用喷雾除尘,运煤车辆选用大吨位载重车辆,运输过程中不超载并加盖棚布。

4、公司采用污废水处理系统,将工业废水、脱硫废水进行废水处理,处理后的废水再利用于机组辅机冷却水、灰库、输煤栈桥的冲洗水等;生活污水排入霍州市城市污水处理厂(本公司围墙内)。

5、噪声治理: 工程在主要发声设备采购合同中选用低噪声设备。建设期间,又对主要发声设备采取了相应的降噪措施;对汽轮发电机组、磨煤机等加了隔音罩;对引、送风机等加装了消声器;锅炉安全门、释放阀等排汽管出口均装消音器;集控室及主厂房等均采取了加装吸音、隔音材料措施。

二、企业自行监测开展情况简介

(一)为履行企业自行监测的职责,兆光公司拟采取的污染物(废气、废水、噪声)自行监测手段及开展方式:

1、废气污染源监测,采用手动监测+自动监测手段,开展方式为自承担监测。利用现有生产工艺系统中性能试验监测孔实施手工监测,并定期对自动监测仪器仪表进行校验。

2、废水污染物,采用手工监测手段,开展方式为自承担监测。

3、噪声以及大气质量、地表水、地下水等,采用委托监测。

(二)公司废气自动监测系统: 全厂脱硫系统共安装8套烟气自动连续监测系统,用于脱硫设备进出口烟气在线监测。脱硫出口烟气连续监测装置能够同时监测烟气排放中的压力、温度、含氧量、含湿量、烟气流量、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尘等指标,并实现了与省环境监控平台的数据传输,均通过了环保部门的验收。

全厂脱硝系统共安装16套烟气自动连续监测系统,用于脱硝装置进出口烟气在线监测。其中8套脱硝进口烟气连续监测装置能够同时监测烟气排放中的温度、含氧量、烟气流量、氮氧化物等指标,经省厅验收合格并实现了与省环境监控平台的联网。

公司发电部化验室可以承担废水监测工作,化验室设施条件、仪器设备、能开展的监测项目见表5。

三、手工监测方案

(一)废气监测方案

1、废气监测点位、监测项目及监测频次

公司废气监测主要是依据自动监测,手工监测为辅助监测。

2、监测点位示意图

有组织废气监测点位示意图见附图。

3、监测方法及使用仪器要求

废气污染物监测方法及使用仪器情况见表2。

4、监测结果评价标准

废气污染物排放执行标准见表3。

(二)废水监测方案

1、废水监测点位、监测项目及监测频次

公司废水处理设施主要包括:工业废水处理系统,脱硫废水处理系统。监测点位、监测项目及监测频次见表4。

2、监测点位说明

1、工业废水处理系统

工艺:废水来源→工业废水调节池→工业废水提升泵→絮凝沉淀除油器→中间水池→中间水泵→无阀滤池→清水池→清水泵→机力冷却塔。处理能力,100t/h.

监测指标与标准:COD≤50.0mg/l,pH值=6--9。

监测方式:人工加在线。

废水去向:工业废水经处理后进入生产系统回用。

2、脱硫废水处理系统

工艺:脱硫废水箱来→中和箱→沉降箱→絮凝箱→澄清器→出水箱→出水泵→清水池→清水泵→灰场用水

澄清器污泥→排泥泵→脱硫脱水皮带

监测指标:Cl-≤20000mg/l,pH值=6-9。

废水去向:废水经处理后进入除灰系统回用。

3、分析方法及使用仪器

废水污染物分析方法及使用仪器情况见表5。

4、分析结果评价标准

公司工业废水、脱硫废水处理后回用,回用水质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 一级标准,见表6A;脱硫废水处理设施出口一类污染物浓度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1标准,标准限值详见表6B。

(三)厂界噪声监测方案

1、厂界噪声监测内容

厂界噪声监测内容见表7。

2、监测点位示意图

在厂区平面布置图上标注噪声监测点位,并注明周围敏感点。见附图。

3、厂界噪声评价标准

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 类标准,周边村庄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 类标准;具体值见表8。

(四)企业周边环境质量监测方案

1、监测内容

企业周边环境质量监测,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及其批复的要求开展。监测点位、项目、频次见表9。监测方法及使用仪器情况见表10。

2、评价标准

环境空气、地表水、地下水、环境噪声分别执行相应的质量标准:

(1)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3095-1996

(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3838-2002

(3)地下水质量标准 GB/T14848-1993

(4)声环境质量标准 GB3096-2008

(五)手工监测质量保证

1、机构和人员要求:公司安全环保部负责企业自测工作,发电部化验室和仪电部测控三班有专人负责监测具体工作,且持有省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经过考核颁发的环境监测上岗证。

2、监测分析方法要求:首先采用国家标准方法,在没有国标方法时,可采用行业标准方法或国家环保部推荐方法(尽可能与监督性监测方法一致)。

3、仪器要求:所有监测仪器、量具均经过质检部门检定合格并在有效期内使用。

4、废气监测要求:按照《环境空气质量手工监测技术规范》(HJ/T194—2005)、《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HJ/T397-2007)和《固定污染源监测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技术规范》(HJ/T373-2007)中的要求进行。

5、水质监测分析要求:水样的采集、运输、保存、实验室分析和数据处理按照《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T91-2002)、《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T164—2004)和《固定污染源监测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技术规范》(HJ/T373-2007)的要求进行。

6、噪声监测要求:布点、测量、气象条件按照《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要求进行,声级计在测量前、后必须在测量现场进行声学校准。

7、记录报告要求:现场监测和实验室分析原始记录应详细、准确、不得随意涂改。监测数据和报告经“三校”“三审”。

四、自动监测方案

(一)自动监测内容

1、主要污染物和特征污染物种类

电厂目前主要污染物因子有:SO2、NOx、烟尘。

2、监测方式

烟气在线自动监测。

3、监测点位

脱硝、脱硫装置进出口烟道,详见附图1:监测点位及示意图

4、监测方法

SO2、NOX指标采用直接抽取红外分析原理,烟尘指标采用红外光色散原理,仪表均为国家环保部认可的在线自动智能检测仪。

5、监测频率

自动在线24小时不间断连续监测。

6、监测项目

自动在线设备监测项目包括:SO2、NOX、烟尘等。

7、执行排放标准及其限值

执行《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标准。

8、监测质量控制

烟气自动监测在线系统的质量保证措施:

山西兆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的烟气在线分析系统,分别采用北京雪迪龙公司、杭州聚光科技公司生产的成套分析仪表,设备均符合国家环保部的计量要求,并通过了山西省计量院的认证。测点安装位置均按环保部门要求进行安装,自动检测系统均通过省、市环保部门的验收。在线设备及仪表的日常运行管理、在线标定、异常处理等,由第三方运营商维护管理。

公司积极配合设备运营商做好设备的日常巡检工作,发现问题,及时通知运营商到厂维护,保证备品备件的落实,确保在线监测设备的正常、稳定运行。

五、委托监测

由于公司在噪声以及大气质量、地表水、地下水等项目不具备监测能力,拟委托经省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认定的社会检(监)测机构或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所属环境监测机构代为开展手工自行监测(承担监督性监测任务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所属环境监测机构不得承担所监督企业的自行监测委托业务)。

受委托单位的监测人员上岗证、监测资格证等资质证明等,在委托合同(环境监测技术合同)签订后提供。

六、自行监测信息公布

(一)公布方式

1、公司按要求及时向市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上报自行监测信息,在市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网站向社会公布自行监测信息。

2、公司将通过内部SIS系统将相关信息发送到公司对外网站的方式公开自行监测信息。

(二)公布内容

1、基础信息:企业名称:山西兆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法人代表:郭明;所属行业:火力发电;地理位置:厂址位于山西省临汾地区霍州市境内寺庄村北侧,距霍州市4km,北距太原市约194km,南距临汾市64km。厂区东侧紧邻汾河西岸的霍侯一级公路,并与南同蒲铁路隔河相望。西侧紧邻霍州煤电所属的白龙煤矿。北侧为白龙煤矿铁路专用线,南侧为寺庄村;生产周期:连续生产;联系方式:0357-5882252;

2、自行监测方案;

3、自行监测结果:全部监测点位、监测时间、污染物种类及浓度、标准限值、达标情况、超标倍数、污染物排放方式及排放去向;

4、未开展自行监测的原因;

5、污染源监测年度报告等。

(三)公布时限

1、企业基础信息随监测数据一并公布,基础信息、自行监测方案如有调整变化时,于变更后的五日内公布最新内容;

2、手工监测数据于每次监测完成后的次日公布;

3、自动监测数据实时公布监测结果,其中废气自动监测设备为每1小时均值;

4、2016年一月底前公布2015年度自行监测年度报告。

附图1:监测点位及示意图

每台机组分别设置废气自动监测点三个,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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