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大唐集团官网公布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第八批)。
经核查,巩义项目部存在对环保设备运行维护不到位的问题,2024年7月9日19:00-20:00,2号机组发生一起因设备故障导致的二氧化硫排放浓度小时均值超标1小时的情况。
2024年7月9日2号机组二氧化硫排放浓度小时均值超标事件,依据《大唐巩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环保管理实施细则》大唐巩电制(2024)19号文,定性为环境一类障碍,对巩义项目部、发电部、设备部7名相关责任人分别处以300-2000元经济考核。
据悉,大唐环境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巩义项目部于2015年12月成立,投资建设巩义电厂2×660MW超超临界燃煤机组脱硫脱硝设施,2019年6月、2020年12月脱硫脱硝设施分别随1、2号机组同步投产运行。 机组投产后,项目部负责脱硫脱硝系统的运维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