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全国就要实行阶梯电价了,这是否意味着居民家庭用电又要涨价了?”近日不断有市民拨打南阳日报热线,咨询即将实行的阶梯电价问题。昨日记者咨询南阳供电公司得知,根据省发改委拟定的全省统一阶梯电价标准,市城区81.02%的“一户一表”用户不会受到影响。
国家决定对全国居民生活用电实行阶梯电价,是为了促进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逐步减少电价交叉补贴,理顺电价关系,引导居民合理、节约用电。
据南阳供电公司有关工作人员介绍,省发改委已于5月11日在郑州举行了“河南省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电价听证会”。听证会听证的具体方案包括,从6月1日起,我省“一户一表”用户第一档电量标准按每户每月150千瓦时确定,电价不调整,仍按0.56元/千瓦时执行;第二档电量标准按每户每月150~230千瓦时确定,电价提高0.05元/千瓦时,提高到0.61元/千瓦时;第三档电量为每户每月230千瓦时以上电量,电价提高0.30元/千瓦时,提高到0.86元/千瓦时。合表用户及执行居民电价的非居民用户电价按“一户一表”居民电价平均提价水平调整,提高0.013元/千瓦时,提高到0.573元/千瓦时。对城乡“低保户”和农村分散供养的“五保户”家庭每户每月设置10千瓦时免费用电基数。这一方案经过报批程序后,将于6月1日和全国同步实施。全省用户基本上将按照此听证方案执行,也有可能届时出现微调。
根据省发改委拟定的阶梯电价实施方案计算,月用电量150千瓦时以内的居民用户,家庭生活不受影响。月用电量230千瓦时的用户,电费每月提高4元;月用电量300千瓦时的用户,电费每月提高25元;月用电量400千瓦时的用户,电费每月提高55元。
目前南阳供电公司直供的城区“一户一表”用户有48.77万户。其中,月用电量150千瓦时以内的居民用户占81.02%,月用电量150~230千瓦时的用户占9.65%,月用电量230度以上的用户占9.33%。按照省发改委拟定的电价调整方案,大多数用户的电费不会受到影响。根据省发改委的解释,此次实施居民阶梯电价给电网公司带来的调价收入,主要用于弥补发电企业燃料成本上涨、弥补燃煤机组脱硫等环保成本增加、居民用户电表改造等项支出。电网经营企业以后实行一户一表改造,不得再向居民用户收取电表改造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