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6日,国家能源局西北监管局发布《关于印发“西北区域‘沙戈荒’大基地配套电源短期平衡市场运营规则(试行)”的通知》。...点击查看全文:西北区域“沙戈荒”大基地配套电源短期平衡市场运营规则(试行)发布
5月15日,国家能源局西北监管局发布关于印发《西北区域“沙戈荒”大基地配套电源短期平衡市场运营规则(试行)》的通知。...发电侧主体包括接入西北电网,由省级及以上电力调度机构直调的直流配套火电、风电、光伏和光热。
5月15日,国家能源局西北监管局印发《西北区域“沙戈荒”大基地配套电源短期平衡市场运营规则(试行)》。其中明确,新型经营主体包括直流配套独立储能电站,配套储能以“报量不报价”方式参与。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5月16日,国家能源局西北监管局发布关于印发《西北区域“沙戈荒”大基地配套电源短期平衡市场运营规则(试行)》(以下简称《规则》)的通知。...《规则》指出,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激励西北区域内“沙戈荒”大基地等直流配套经营主体积极互济,保障跨区外送直流稳定运行,提高配套新能源利用水平,西北能源监管局会同甘肃能源监管办、新疆能源监管办组织起草了
按照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开展电力安全治理体系建设专项行动的通知》(国能综通安全〔2025〕39号)部署安排,经商国家能源局西北监管局同意,现将专项行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各市、县(区)发展改革委(局)要加强统筹协调,跟踪了解辖区内电力企业工作开展情况,组织相关部门通过联合开展现场督导、检查等方式,推动各项任务落实,重大事项及时报告西北监管局与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西北监管局、国网陕西省电力有限公司有关负责同志参加会议。...会议传达学习了国家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有关精神,国家能源局西北监管局介绍了加强电力市场监管、促进市场平稳运行等情况,国网陕西省电力有限公司介绍了当前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交易等情况。
青海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张锦刚,青海省委常委、省委秘书长朱向峰,青海省政协副主席张晓容,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副主席廖品琥,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协副主席何辛幸,国家能源局西北监管局副局长赵立志,中国华电副总经理
陕西省政府有关部门、各市县级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国家能源局西北监管局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开展和参与电力需求侧管理。
第四条 陕西省发展改革委负责全省电力负荷管理工作,陕西省政府有关部门、国家能源局西北监管局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相关工作。
2024年12月31日,国家能源局西北监管局印发《西北区域电力并网运行管理实施细则》《西北区域电力辅助服务管理实施细则》补充规则。...其中,取消对现货市场新能源功率预测考核的区别对待,考虑到在现货市场情况下,场站为了套利恶意修改预测曲线的情况非常普遍,且在市场规则中无法避免,更需要通过考核提高预测准确率,将《西北区域电力并网运行管理实施细则
因此,青海、国家能源局西北监管局也相继启动了共享储能调峰辅助服务市场试点,出台了《青海电力辅助服务市场运营规则(试行)》,为共享储能市场化交易提供了有力支撑。...但是,2015年,我国平均弃风率达到了15%,同比增加7个百分点,其中,甘肃、新疆、吉林三地弃风率均超过30%;光伏整体消纳水平优于风电,但在西北部分地区出现了较为严重的弃光现象——
1月24日,国家能源局西北监管局发布关于征求《西北区域 “沙戈荒”大基地配套电源短期平衡市场运营规则(试行)(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通知,通知指出,经营主体包括发电侧主体、新型经营主体。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1月24日,国家能源局西北监管局发布关于征求《西北区域“沙戈荒”大基地配套电源短期平衡市场运营规则(试行)(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通知。...原文如下:国家能源局西北监管局关于征求《西北区域 “沙戈荒”大基地配套电源短期平衡市场 运营规则(试行)(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通知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加快规划建设新型能源体系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1月2日,国家能源局西北监管局印发《西北区域电力并网运行管理实施细则》《西北区域电力辅助服务管理实施细则》补充规则的通知。
黄河水利委员会、国家能源局西北监管局,青海省相关厅局单位、海南州委州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国网西北分部、国网青海省电力公司有关负责同志,国家电投集团办公室,战发部、基础产业部、党组宣传部,黄河公司有关人员及各参建单位企业代表等参加活动
《细则》起草过程中,严格按照国家及自治区相关文件要求,征求了国家能源局西北监管局等部门意见,面向社会公开征求了意见建议,在充分吸收各方面意见建议后,形成本次印发的《细则》。
3.新并网或电力业务许可证信息发生变更的机组,按照《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发电机组进入及退出商业运营办法的通知》(国能发监管规〔2023〕48号)、《国家能源局西北监管局关于进一步明确西北区域发电机组进入及退出商业运营有关事项的通知
由电力交易机构报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西北监管局同意后,书面通知保底售电公司、原售电公司(包括拟退出售电公司、被取消交易资格的售电公司),以及原售电公司的批发合同各方、电力用户。...宁夏电力市场保底售电实施方案为积极稳妥推进宁夏售电侧改革,保护经营主体的合法权益,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售电公司管理办法〉的通知》(发改体改规〔2021〕1595号)、《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电力市场注册基本规则〉的通知》(国能发监管规
3.新并网或电力业务许可证信息发生变更的机组,按照《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发电机组进入及退出商业运营办法的通知》(国能发监管规〔2023〕48号)、《国家能源局西北监管局关于进一步明确西北区域发电机组进入及退出商业运营有关事项的通知
电力设计规划总院副总工王小京主持会议,华电青海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单宏胜出席并致辞,国家能源局西北监管局行业建管处副处长刘岩,青海省能源局电力处处长王国宁,西北电力设计院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吴晓波,华电集团公司战略规划部副主任代东力出席评审会议
近日,国家能源局西北监管局关于进一步明确西北区域发电机组进入及退出商业运营有关事项的通知,本通知自2024年12月1日起执行。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建立煤电容量电价机制的通知》(发改价格〔2023〕1501号)、《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明确煤电容量电价适用范围有关事项的暂行通知》(国能综通电力〔2023〕141号)、《国家能源局西北监管局关于明确煤电容量电费考核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附件:西北区域灵活调节资源容量市场运营规则(征求意见修改稿).pdf国家能源局西北监管局2024年11月15日...北极星售电网获悉,国家能源局西北监管局发布关于再次公开征求《西北区域灵活调节资源容量市场运营规则(试行)(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通知,其中提到,本规则适用于西北区域灵活调节资源容量市场,包括调峰容量、
根据《国家能源局西北监管局关于印发<西北区域省间调峰辅助服务市场运营规则>的通知》(西北能监市场﹝2020﹞8号)及《国家能源局西北监管局关于印发<西北区域省间调峰辅助服务市场运营规则>补充修订条款的通知
10月18日,国家能源局西北监管局印发《陕宁青三省(区)火电机组深度调峰能力认定及供热机组发电调峰能力核定管理办法》的通知,本办法中的火电机组深度调峰能力认定适用于纳入西北及陕西、宁夏、青海电网统调范围内的参与电力调峰辅助服务市场的单机容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