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适应能耗“双控”向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转变的新要求,国家能源局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于2023年7月联合印发《关于做好可再生能源电力绿色证书全覆盖工作 促进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的通知》,积极推动绿色电力证书核发全覆盖
截至9月,共有1788家市场主体参与绿电交易,累计绿电交易结算电量达到540亿千瓦时,对应绿色证书5400万张,交易规模居全国首位。
1—9月,内蒙古电力多边交易市场累计绿电交易结算电量达到540亿千瓦时,对应绿色证书5400万张,交易规模居全国首位。内蒙古电力多边交易市场,是我国第一个正式运营的省级电力市场。
2024年9月,国家能源局核发绿证4.77亿个。其中,风电1.11亿个,占23.17%;太阳能发电7044万个,占14.76%;常规水电2.56亿个,占53.66%;生物质发电3952万个,占8.28%
统计数据显示,今年1至7月,内蒙古电力多边交易市场累计绿电交易结算电量达到442.6亿千瓦时,对应绿色证书4426万张。
据统计数据显示,今年1至7月,内蒙古电力多边交易市场累计绿电交易结算电量达到442.6亿千瓦时,对应绿色证书4426万张,交易规模居全国首位!
green-egreen-e制定了严格的绿色证书认证标准,包括可再生能源证书(recs)、碳补偿和可再生能源产品的认证标准。这些标准确保了绿证的来源、环境效益和市场透明度。...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发布了《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的指导意见》,文中对建设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的工作原则做出了阐述,其中第三点要求立足国情借鉴国际,于是笔者将目前处于起步阶段的我国绿色证书交易市场与国际进行了对比
该政策文件要求研究完善促进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的体制机制,并探索建立可再生能源电力绿色证书交易机制。...2021年下半年,国家从顶层重新设计可再生电力能源绿色权益管理体系(包括绿电交易和绿色证书,以及ccer等体现可再生能源环境价值的权益载体),经历了三年的探索,初步形成完善的绿证管理、交易体系。
可再生能源电力绿色证书(简称“绿证”)交易,是我国探索绿色电力交易的起源。
近年来,国家持续完善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绿色证书、绿色电力交易、碳排放权交易等一系列市场改革政策措施,为以市场化方式发现绿色电力的商品价值和环境价值提供了有利条件,为市场用户购买和消费绿色电力提供了便利渠道
在“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指引下,“十三五”以来,我国可再生能源发展机制从注重构建价格、补贴、指标管理等供给侧保障型政策体系,逐步转向以实施“消纳责任权重+绿色证书”政策体系为主的消费侧引领型政策体系
绿色证书交易系统最早真正落地实行是在荷兰,1997年,荷兰电力公司之间建立了绿色证书交易系统,提倡用户资源购买绿电,2001年7月荷兰政府与能源公司行业协会创建了绿色标签颁发系统(greenlabel)
“第一,国家层面应加快建立生物质能源绿色价值实现途径,比如,通过碳市场、电力绿色证书或零碳能源证书实现其绿
出台关于做好可再生能源绿色证书全覆盖工作、促进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等通知,明确将分布式光伏纳入绿色电力证书的核发范围。
绿色证书的国际认可提供海外扩张机会通过积极参与国际议题的设置和研讨,推动绿证核发、计量、交易等国际标准的研究制定,努力提升绿证国际影响力和认可度。
嵌套式长期购电协议与长期购电协议最终实现的效果是类似的,都是将电力和绿色证书从发电转移到用户,并且都要从用户侧收取相应的服务于平衡的费用。”
论坛上,国家发改委能源研究所可再生能源发展中心副主任陶冶带来主题为《中国储能、氢能产业与绿色证书政策体系》的演讲。...他指出,目前,绿色证书成为了绿色电力环境价值的唯一凭证和权威凭证,对于氢来说,他认为通过绿证证明是绿氢,来获得额外的环境属性和收益,这是最重要的未来的发展趋势。
现阶段,绿电交易与可再生能源消纳责任权重政策、绿色证书制度之间的衔接机制尚不完善,绿电市场与碳市场的协同机制尚未建立,绿电交易结果难以在能源“双控”、碳核查等领域得到应用。
在欧美,绿色证书和可再生能源交易的合同都可以作为绿色价值的凭证,所以,欧美绿电交易本质是用交易合同来证明买方为绿色价值付费,基于上述原因,欧洲可再生能源长期购电协议中往往会承诺由买方支付平衡费用。
美国通过可再生能源证书(recs)或电力市场ppa交易实现绿电环境价值,交易溢价折合人民币约7分/千瓦时;欧洲主要通过绿色证书(eecs-go)交易实现绿电环境价值,不同地区价格存在差异,如:德国绿色证书折合人民币约
亮点一:权威性《通知》确立了国家管理颁发的绿色证书是绿色属性的唯一标志,树立了绿色证书的权威性。...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能源局印发《关于做好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全覆盖工作促进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的通知》(发改能源〔2023〕1044号,以下简称《通知》),明确了我国绿色价值唯一凭证为绿色证书
现阶段,绿电交易与可再生能源消纳责任权重政策、绿色证书制度之间的衔接机制尚不完善,绿电市场与碳市场的协同机制尚未建立,绿电交易结果难以在能源“双控”、碳核查等领域得到应用。
现阶段,绿电交易与可再生能源消纳责任权重政策、绿色证书制度之间的衔接机制尚不完善,绿电市场与碳市场的协同机制尚未建立,绿电交易结果难以在能源“双控”、碳核查等领域得到应用。
积极争取国家气候投融资试点,积极参与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鼓励有条件的市场主体积极参与绿色电力和绿色证书市场交易。
文献将碳交易和绿色证书交易机制引入到发电权交易模型中,构建了基于区域净利润最大化的发电权交易模型,但没有考虑不同电源之间的发电权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