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发挥浙江省天然气发电机组保供作用,促进燃气机组提升顶峰能力,近日浙江能源监管办、浙江省发改委、浙江省能源局联合印发了《关于浙江省天然气发电机组容量电价考核机制等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浙江省内燃气机组容量电价考核机制等有关要求。通知规定,浙江省内适用气电容量电价的省统调燃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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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能源监管办建立燃气机组容量电价考核机制

2025-03-11 16:06 来源:浙江能源监管办 

为进一步发挥浙江省天然气发电机组保供作用,促进燃气机组提升顶峰能力,近日浙江能源监管办、浙江省发改委、浙江省能源局联合印发了《关于浙江省天然气发电机组容量电价考核机制等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浙江省内燃气机组容量电价考核机制等有关要求。

通知规定,浙江省内适用气电容量电价的省统调燃气机组均纳入实施范围。燃气机组发生非计划停运或检修超期,按天考核容量电费,总考核费用在纳入实施范围的燃气机组间返还。在不影响燃气机组整体容量电费收益的前提下,通过考核机制奖优罚劣,促进燃气发电企业切实提升机组发电能力。通知要求电力调度机构、电力交易机构完整记录有关数据,规范开展信息披露和报送,公开公平公正的做好考核实施。

下一步,浙江能源监管办将按照通知规定,督促相关单位按要求规范开展相关工作,强化信息核查和执行情况监管,确保机制平稳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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