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售电网获悉,2024年12月31日,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青海省光热发电上网电价政策的通知。
文件提出,2024年至2028年年底,经省级发展改革、能源主管部门评审认定,纳入全省年度光热发电示范(试点)开发计划,履行基本建设程序并单独建设的光热发电项目,自投入商业运营之日起,上网电价按每千瓦时0.55元(含税)执行。
文件明确,上述光热项目不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请国网青海省电力公司按照绿电优先的原则开展科学调度,切实发挥光热发电顶峰、调峰、调频、备用等作用,助力全省能源电力供给平稳高效运行。
原文如下:
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青海省光热发电上网电价政策的通知
各市(州)发展改革委,国网青海省电力公司,各有关发电企业:
为充分挖掘我省能源资源禀赋和比较优势,有力激发光热发电潜力,着力提升电网电力系统灵活调节和安全稳定运行能力,夯实能源电力保供稳价基础,经报请省政府同意,现就光热发电上网电价政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4年至2028年年底,经省级发展改革、能源主管部门评审认定,纳入全省年度光热发电示范(试点)开发计划,履行基本建设程序并单独建设的光热发电项目,自投入商业运营之日起,上网电价按每千瓦时0.55元(含税)执行。
二、上述光热项目不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请国网青海省电力公司按照绿电优先的原则开展科学调度,切实发挥光热发电顶峰、调峰、调频、备用等作用,助力全省能源电力供给平稳高效运行。
三、请各有关发电企业加大光热发电技术创新应用,围绕提升集热效能、新型导热介质应用、新型大容量汽轮机研发等关键领域开展技术攻关,努力降低发电成本,提高发电效率,推动光热发电产业降本增效,努力实现规模化发展。
四、省发展改革委将会同相关方面,统筹考虑全省光热产业发展状况及电力市场建设需要,适时开展成本调查监审并持续完善相关政策措施,有序推动光热发电进入电力市场并开展交易。
相关电价执行期内,如遇国家政策调整,按国家规定执行。
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