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售电网获悉,近日,江苏电力交易中心发布江苏电力市场中长期电能量交易实施细则(V1.0),其中提出,电能量交易燃煤机组申报及成交价格浮动范围为燃煤 机组发电基准价上下浮动原则上不超过 20%(0.3128~ 0.4692 元/千瓦时)。燃气机组申报及成交交易价格不设限制, 高耗能企业市场交易电价不受限制。用电侧申报价格不设限制。
当前交易方式主要有双边协商交易、集中竞价 交易、挂牌交易等。
在江苏电力现货市场运行月份组织开展中长期分时段能量块交易,全天按照24个时段划分,每小时为一个时段,以每个时段的电量为交易标的。所有中长期交易合同,由带时标的能量块组合而成。能量块的最小单位为 1MWh。发电侧与购电侧按时段开展电力中长期交易。各经 营主体根据自身对中长期合同曲线的要求自由确定各时段 需交易电量,并由各个时段的交易结果形成各经营主体的中 长期合同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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