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售电网获悉,5月20日,安徽省能源局发布关于征求 《关于贯彻落实 (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意见的函。
针对项目分类管理表示,《安徽省能源局关于做好2024年度6兆瓦以下地面光伏电站项目建设规模管理工作的通知》(皖能源新能函〔2024〕 94号 )明确纳入建设规模管理的6兆瓦以下地面光伏电站归于集中式光伏项目管理。
在自用比例上,文件明确:鉴于各类工商业企业负荷特性存在明显差异,我省对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年自发自用电量比例暂不做要求,鼓励通过光储协同 、 柔性负荷调度等方式提高自发自用比例 。大型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原则上选择全部自发自用模式,也可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参与我省电力现货市场,当用户负荷发生较大变化时,可向省能源局申请调整为集中式电站。
在“四可”功能改造方面,新建项目应在并网验收前通过相关功能测试,存量项目由电网企业、项目单位根据产权分界点加大投资建设改造力度,原则上于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改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