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售电网获悉,12月19日,黑龙江省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印发《黑龙江省电力市场运营规则及配套实施细则(试行2.0版)》的通知,包括《黑龙江省电力市场运营规则》以及《黑龙江省现货电能量市场交易实施细则》《黑龙江省电力辅助服务(调频)市场实施细则》《黑龙江省电力市场中长期交易衔接实施细则》《黑龙江省电力市场准入管理实施细则》《黑龙江省电力零售市场管理实施细则》《黑龙江省电力市场计量管理实施细则》《黑龙江省电力市场信用管理实施细则》《黑龙江省电力市场电费结算实施细则》。
其中《黑龙江省电力辅助服务(调频)市场实施细则》(试行2.0版)提到,调频服务提供者为电力调度机构调管的满足准入条件的经营主体,包括并网发电单元与新型经营主体。调频辅助服务费用分摊者包括参与现货市场的燃煤机组与新能源场站、独立储能等。
关于组织方式,竞价日(D-1日),燃煤机组以及独立储能、直控型虚拟电厂(负荷聚合商)在日前申报调频里程价格,日前申报信息封存到运行日;在日内发电受阻时计划接受调频调用的新能源场站日前需申报调频意愿。申报里程价格的调频单元D-1日前最近36个实际参与调频调用周期的小时综合调频性能指标的算术平均值高于准入值kpth的调频单元参与运行日(D日)调频市场竞价,归为竞价组;剩余调频单元与新能源场站不参与竞价。电力调度机构在日内整点时刻前,以小时为周期集中出清,确定中标调频单元及其标准调频容量。
新型经营主体参与方式:
(一)独立储能
现货市场运行期间,自愿参与调频市场的独立储能在D-1日09:45前申报参与调频市场意愿,选择参与调频市场的独立储能当日的现货市场全天按零出清充放电功率;若迟报、漏报或不报,则默认独立储能不参与调频市场。
(二)虚拟电厂、负荷聚合商
直控型虚拟电厂(负荷聚合商)自愿选择参与调频市场的,在D-1日09:45前向电力调度机构提供或由市场运营机构计算日最小负荷下限、日调节容量参数,详见《黑龙江省现货电能量市场交易实施细则》,并同时申报参与调频市场的时段,单组连续参与现货市场优化或调频市场的时长不低于准入值RTalth。
日前直控型虚拟电厂(负荷聚合商)在日前现货市场的出清出力范围依据日最大、最小用电负荷预留标准调频容量后确定。
D日,直控型虚拟电厂(负荷聚合商)在日内调频市场中标后,实时现货市场的出清出力范围依据日最大、最小用电负荷预留中标调频容量后确定,并严格执行用电计划和日内调频市场交易结果,APC系统将依据实际直控型虚拟电厂(负荷聚合商)用电功率与日内调频中标容量进行调频调用。
调频市场运行期间,按照收支平衡原则、以日清月结的方式结算调频补偿、分摊费用。调频市场结算与当月电费结算同步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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