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售电网获悉,3月20日,黑龙江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布关于组织开展第五批省级绿色工业园区申报工作的通知。文件明确,推荐申报园区应为省级以上且绿色工厂数量多、占比高的工业园区;具有法定边界范围、具备统一管理机构,且以产品制造和能源供给为主要功能,工业增加值占比超过50%的工业园区。
详情如下:
关于组织开展第五批省级绿色工业园区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市(地)工信局:
为贯彻落实《黑龙江省工业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黑龙江省绿色制造与服务体系梯度培育及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加快构建绿色制造体系,推动工业园区绿色低碳转型,现组织开展第五批省级绿色工业园区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推荐申报园区应为省级以上且绿色工厂数量多、占比高的工业园区;具有法定边界范围、具备统一管理机构,且以产品制造和能源供给为主要功能,工业增加值占比超过50%的工业园区。
二、申报程序
(一)申报单位准备
申报单位自愿选择自评价或委托符合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开展评价,编制《绿色工业园区评价报告》及相关佐证材料,
登录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管理平台(http://green.miit.gov.cn)线上申报。
(二)市级初审
各市(地)工信局对申报单位的绿色化发展水平、申报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进行核对。
(三)省级评审
省工信厅将对申报材料集中评审,必要时,组织现场核查,经公示无异议后,纳入省级绿色工业园区公开发布。
三、有关要求
(一)评价方式。采取第三方评价方式或自评价方式,均按照《绿色制造第三方评价工作要求》(详见省工信厅网站),客观公正形成评价结论,出具评价报告,对所出具评价报告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二)内容要求。绿色工业园区评价报告应注明园区内绿色工厂数量,并附佐证材料。
(三)评价标准。省级绿色工业园区评价依据《绿色工业园区评价要求》(详见省工信厅网站)。
(四)审核把关。各级工信部门严格按照《实施细则》要求,加强审核,对不符合条件的园区,不得申请、推荐。
(五)受理时限。各地工信部门请于2025年4月30日前审核完毕,并上传推荐文件及推荐汇总表(见附件,汇总表以推荐文件附件形式)。
附件:市(地)工信部门推荐汇总表
黑龙江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5年3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