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新能源发电特性、用户负荷特性和电力需求价格弹性原则,厚植精益理念,分时电价不仅要分时段,还要分季节、分场景精细化设置分时参数和电价水平,引导和鼓励用户灵活精细化实施削峰填谷,力争将发电曲线与用电曲线匹配,提高电力系统的整体运行效率,以最优成本实现保供稳价惠民生目标。
(来源:微信公众号“鄂电价格”)
电力保供常态化
近年来,能源结构加速转型,截至8月底,全省发电装机容量达到11,889.12万千瓦,其中:风光新能源4,026.19万千瓦、占比33.86%,超过水电,与火电基本持平。
曾记得,10年之前的2014年,风光新能源装机容量仅85.02万千瓦、占比1.36%。
十年之间,风光新能源装机增长47倍!预计9月份新能源装机将首次超过火电,成为我省第一大装机容量电源。
十年之间,从微不足道,到三分天下,再到独占鳌头,能源转型之快,由此可见一斑!
星星之火,可以燎原!
由于新能源发电随机性、间歇性、波动性,叠加夏季“极热无风”、晚峰“日落无光”等诸多惯性,新能源大发与用电负荷季节性错配、时段性错配矛盾越来越突出,电源侧供给的不稳定特性和负荷侧用电的不确定性矛盾始终存在,发用两侧难以有效匹配,时段性缺电和系统平衡风险加大,电力保供任务呈现常态化特征。
在供应端,天气的阴晴不定、风力的时强时弱都会对光伏、风电等新能源发电产生影响,随着新能源装机规模和占比的不断提高,这种强随机性、波动性和间歇性特征更加凸显。同时,比较稳定的燃煤火电机组等传统电源受制于低碳目标限制而不可能等比例扩大规模。
在需求端,今年副热带高压太强,长时间控制湖北,≥35℃的高温持续时间长,降水也少,尖高峰时段电力需求总体刚性增长、但受气温影响呈现波动特征,高温、少雨等天气对用电的影响也越来越突出。宋朝诗人杨万里《夏夜追凉》中:“夜热依然午热同”场景再现!
供应端和需求端可谓“八仙过海,各显神通”。
区域性、时段性供需矛盾非常突出,电力保供呈现新常态、长期化、艰巨化特征,需要创新价格机制,通过实施精细化价格杠杆引导源网荷储各方协同发力,以最优成本实现保供稳价惠民生目标。
分时电价精细化
如何适应能源转型和极端气候来袭等多重变化带来的电力保供压力!?
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政治局第十一次集体学习时指出:“新质生产力的显著特点是创新,既包括技术和业态模式层面的创新,也包括管理和制度层面的创新“,”新质生产力既需要政府超前规划引导、科学政策支持,也需要市场机制调节、企业等微观主体不断创新,是政府‘有形之手’和市场‘无形之手’共同培育和驱动形成的“。
为此,湖北省政府有关部门超前思考、审时度势,基于电力需求价格弹性原则和新能源发电特性,精细化调整分时电价政策,引导和鼓励用户灵活精细化实施削峰填谷,力争将发电曲线与用电曲线匹配,提高电力系统的整体运行效率。
厚植精益理念,“像绣花一样精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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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细分段、向光而行”
“向光而行”,锚定阳光大发时段,率先在华中省份出台午间低谷分时电价,引导用户多用新能源午间大发低价电,保供稳价促消纳。
我省于2004年起实行工商业分时电价机制,原分时电价方案规定:上午9:00-14:00为高峰时段、执行高峰电价。
今年,适应新型电力系统转型,创新实施午间低谷电价政策,原本企业集中生产的上午“高峰”时段被调整为“平段”和“低谷”。政策速递丨湖北分时电价新政调整到位,午间低谷利好新能源消纳!
“新机制‘追光逐日’,将时段划分、电价高低与光伏发电、企业生产特性精细化衔接,鼓励企业用电行为‘向光而行’。”省发展改革委价格管理处负责人解释。
从全天来看,将分时时段精细划分为三段:
第一段,6时至16时设置“平段”和“低谷”,日出后电力供应较为充足,为新能源消纳服务,其中将光伏大发、系统消纳较难的12时至14时设置为“低谷”;
第二段,从16时至24时设置“高峰”和“尖峰”,晚间无光导致电力供应能力减弱,但系统电力需求较大,其中20时至22时为“尖峰”时段,引导用户错峰用电;
第三段,24时至次日6时设置“低谷”,凌晨后电力需求快速下降,鼓励用户填谷用电。
新的分时电价机制在充分反映电力供需特点基础上,充分考虑大部分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的典型生产规律科学划分时段,将尖、峰、平、谷四个时段合理衔接,支持企业有序错峰生产。
新政实施后,日间增加新能源消纳能力 200 万千瓦,适应了能源结构转型下的保供新形势,促进了新能源消纳,降低了企业用电成本,优化了源荷匹配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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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细施策、特事特办”
“特事特办”,针对不同季节电力负荷特性和用户用电时空分布场景,精细化制定季节性尖峰电价、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电价等政策,分季节、分时段、分场景灵活精细调整电价水平,通过时空电价差异促进精细调控效果。
精细措施之一——季节上有差异:结合我省电网负荷特性建立季节性峰谷分时电价政策,在每年冬季、夏季用电高峰月份(冬季1月、12月,夏季7月、8月),执行分时电价用户的尖峰时段基础电价倍率由1.8调整至2.0,低谷时段基础电价倍率由0.48调整至0.45。
精细措施之二——时段上有差异:因夏季晚高峰出现时间较其他季节滞后,首次对“尖峰”时段进行季节性差异设置,在夏季(7月、8月)将20-22时设置为“尖峰”时段,其余季节则设置为18-20时。
精细措施之三——场景上有差异:围绕居民充电负荷与居民生活负荷建立精细化差异化的价格体系,优化峰谷时段设置,通过价格杠杆引导新能源汽车在不同场景不同时段错峰充电。新能源汽车实现了”多场景、双低谷“充电,白天,在公共商业充电桩充电,享受工商业午间低谷时段的电价优惠;晚上,在居民家用充电桩充电,享受居民充换电夜间谷段电价优惠。
分时新政“组合拳”下,二产、三产午高峰负荷高速增长,晚高峰负荷转移至午高峰约150万千瓦。居民充电桩尖峰负荷平均下降9.3万千瓦,同比下降35%。
据统计,在7、8两个关键月份,2024年日最大负荷时刻在午高峰53次、晚高峰9次,发生在晚高峰较2023年下降44次。也即,通过实施精细化分时电价政策,引导用户将原晚间用电需求转移到了新能源大发供应充裕的午间,成功实现了用电需求和新能源大发时段的匹配,一定程度上化解了午间有电无人用、晚间用电无来源的矛盾。
原标题:厚植精益理念,分时电价不仅要分时段,还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