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售电网获悉,5月30日,陕西电力交易中心转发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深化做好陕西电力现货市场结算试运行有关工作的补充通知。文件明确,完善衔接过渡期间电能量市场结算方式。
开展批发交易用户等分时结算。自2025年7月1日起,纳入现货市场参与范围的批发交易用户(含参与批发市场的电力用户、售电公司等,下同)按照“日24时分时双偏差”模式开展现货市场日清分、月结算。
批发交易用户具体分时结算规则按照《陕西电力市场结算实施细则(连续结算试运行V1.0)》第7.3 节“批发市场用户电能量电费结算”规则执行。自6月起,批发交易用户分时结算所需的全量市场化电力用户的日24时分时用电量,由国网陕西省电力有限公司、各拥有配电网运营权的配售电公司(统称“电网企业”,下同)提供并推送至陕西电力交易中心。
细化衔接过渡期间电能量结算机制。对暂未纳入电力现货市场成员名单的经营主体中长期超额获利予以回收。未纳入电力现货市场成员名单的发电企业、批发交易用户等,中长期净合同电量以外的偏差电量,因偏差电量结算价格低于(或高于)经营主体自身中长期净合同均价产生的超额获利,全部予以回收(无合同主体分别按其对应的发电类型及用户类型的中长期净合同均价回收,发电类型为燃煤、水电、风电、光伏、其他)。经营主体在纳入现货市场成员名单后,交易结算按照现货市场规则执行,其他结算机制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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