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售电网获悉,8月29日,青海电力市场管理委员会发布了关于印发青海电力市场管理委员会工作规则等规则的通知。
《青海电力市场管理委员会工作规则》提到,委员会由电网企业(含增量配电网企业)、发电企业、售电企业、电力用户、市场运营机构等各方面代表组成。青海电力市场管理委员会委员规模16人,按照发电方5名代表、购电方5名代表(售电企业、电力用户)、输配电方4名代表、市场运营机构2名代表(电力交易机构、电力调度机构各1名)设置。后期根据电力市场发展情况,经电力市场委员会会议研究讨论通过后,可调整完善包括第三方机构在内的委员数量和构成。
《青海电力市场管理委员会秘书处工作规则》提到,秘书处设秘书长1名,由交易中心董事长担任。秘书处配置2-3名专职工作人员,由交易中心人员担任,设处长1名。也可根据工作需要由委员单位选派2-3名工作人员,可每年轮换,也可连续担任,但连 任时长不得超过3年。除交易中心人员以外,其他工作人员不从交易中心领取薪酬,工作场所、办公设备等办公设施由交易中心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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