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售电网获悉,近日,辽宁省工信厅、辽宁省发改委、东北能监局发布了关于印发辽宁省电力市场运营规则及配套细则(试行3.0版)的通知,在辽宁省电力现货市场试运行期间执行。
“辽宁省电力市场运营规则及配套实施细则”包括《辽宁省电力市场运营规则》和《辽宁省电力市场中长期交易衔接实施细则》、《辽宁省现货电能量市场交易实施细则》、《辽宁省电力辅助服务(调频)市场实施细则》、《辽宁省电力市场电费结算实施细则》、《辽宁省电力市场准入注册与退出管理实施细则》、《辽宁省电力市场计量管理实施细则》、《辽宁省电力市场零售市场管理实施细则》7个配套实施细则。
其中《辽宁省现货电能量市场交易实施细则》(试行3.0版)中提到,直接参与批发市场的电力用户、售电公司与电网企业代理购电以“报量不报价”的方式参与现货市场,日前申报分时用电需求曲线作为其日前市场出清结果。
电化学储能按自然年自愿选择通过“报量报价”的方式全电量参与日前现货市场竞价,或“报量不报价”的方式自主决策充放电功率曲线,在现货市场中优先出清。日前依据充放电功率曲线或优化结果形成充放电计划,实时市场中按照日前形成的充放电计划曲线优先出清。
具备全时段连续调节能力的热储能按自然年可自愿选择以“报量报价”的方式参与日前现货出清,或以“报量不报价”的方式在日前市场申报用电曲线。选择“报量报价”的热储能日内原则上应严格执行日前现货市场出清形 成的用电计划曲线,作为实时现货市场的边界条件。
虚拟电厂以“报量报价”的方式全时段参与日前现货出清形成用电计划。虚拟电厂日内应严格执行日前现货市场出清形成的用电计划曲线,作为实时现货市场的边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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