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市场运营费用或不平衡资金是什么?从国家能源局的全国性政策和基本规则来看,暂无明确定义。(来源:微信公众号“兰木达电力现货”作者:李红玉)即将在2024年7月1日执行的《电力市场运行基本规则》内容比较宏观概括,结算内容部分只规定了电能量交易结算、辅助服务交易结算和容量交易结算。《电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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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运营费用OR不平衡资金概述

2024-07-02 08:32 来源:兰木达电力现货 作者: 李红玉

一、市场运营费用或不平衡资金是什么?

从国家能源局的全国性政策和基本规则来看,暂无明确定义。

(来源:微信公众号“兰木达电力现货”作者:李红玉)

即将在2024年7月1日执行的《电力市场运行基本规则》内容比较宏观概括,结算内容部分只规定了电能量交易结算、辅助服务交易结算和容量交易结算。

《电力市场运行基本规则》第二十七条电力市场结算包括电能量交易结算、电力辅助服务交易结算、容量交易结算等。

在2023年9月发布2023年10月15日至2026年10月15日期间执行的《电力现货市场基本规则》中,关于不平衡资金规定为:

《电力现货市场基本规则》第八十七条电力市场结算不得设置不平衡资金池,每项结算项目均需独立记录,分类明确疏导。所有结算项目的分摊(返还)应根据“谁产生、谁负责,谁受益、谁承担”原则事先商定分摊(返还)方式,明确各方合理的权利与义务。

第九十三条 日前市场、实时市场阻塞费用为由于阻塞造成的应付费用与应收费用之差。市场设计中应考虑省内的阻塞费用分配方式,并明确跨省阻塞费用的计算和分配方式。阻塞费用可按规则分配给经营主体,初期可采用分配方式处理阻塞费用,待条件成熟时,可通过市场化方式拍卖输电权,由输电权拥有者获取相应的阻塞收入。

从上面两个国家级政策规则来看,有三个特点:

1)在电力现货市场中容易出现“不平衡资金”,非现货市场一般没有此项费用;

2)按“不得设置不平衡资金池”的要求,每个月现货市场产生的不平衡资金一定会结余为0;

3)根据2)结余为0以及“谁产生、谁负责,谁受益、谁承担”的原则,部分市场主体根据“负责”或“受益”的情况,将支付不平衡资金,部分市场主体将收入不平衡资金。

而在各现货省规则中,不平衡资金的定义各不相同,并且多数省份在规则中没有明确定义,一般情况下仅提及如何分类。

山西有明确定义。

山西《电力市场规则体系(V14.0)》《电力市场电费结算实施细则》术语定义(9)

市场运营费用:指在市场初期,为清算发用两侧计划电市场电、统筹兼顾市场竞争与监测规范市场主体行为,保障电力系统安全稳定,维护市场公平公正,设置电能量费用之外的各类费用。

山东规则中无明确定义。

《山东电力市场规则(试行)》(2024版)第十二章 市场结算 第八节 市场运行费用处理机制 第12.8.1条 市场运行费用按照产生机理分为运行成本类、市场偏差类、结构类3大类13项,其中:运行成本类费用包含启动费用、空载费用、特殊机组补偿费用等3项;市场偏差类费用包含供热考核费用、新能源场站偏差收益回收、机组考核返还费用、市场超额收益回收、用户侧日前申报偏差收益回收、用户侧中长期偏差收益回收、发电侧中长期偏差收益回收等7项;结构类偏差费用包含阻塞费用、预测偏差费用、优发优购曲线匹配偏差费用等3项。

广东规则中也无明确定义。

《广东电力现货市场结算实施细则》第10节分摊及返还电费提到:月度结算时,有运行补偿电费、启动补偿电费、热电联产机组申报供热流量曲线偏差率考核电费、机组日内临时非计划停运偏差费用返还、机组实时发电计划执行偏差费用返还、机组限高考核电费、机组限低考核电费、新能源市场主体功率预测偏差考核、独立储能实时发电计划执行偏差收益回收、用户偏差收益转移电费、用户侧用电偏差考核、发电侧中长期交易偏差收益回收、阻塞盈余、市场发用电量不平衡偏差电费、居民农业及线损购电损益分摊(分享)电费、分摊未付款项、四舍五入差额、煤机超发电能力返还电费分摊、并轨不平衡资金分摊电费、售电公司的核电中长期差价回收、核电代购电量发用差额电费等分摊及返还电费。

甘肃定义里区分了不平衡资金和市场运营费用。

《甘肃电力现货市场结算实施细则(结算试运行暂行 V3.0)》第五章 不平衡资金及市场运营费用计算,第三十四条指出:不平衡资金指省间双轨制不平衡资金。市场运营费用包括火电正常开机补偿费用、火电紧急调用开机补偿费用、成本回收或补偿费用、阻塞风险对冲费用、差错退补资金。

蒙西有明确定义。

《蒙西电力市场结算指引 (2022 年试运行V2.0 版)》

第四条[术语定义](六)市场运行调整费用:包括平衡计划模式与市场模式、统筹规范市场竞争与市场主体行为、保障电力系统安全稳定等产生的各类不平衡费用,具体分为成本补偿类费用、市场平衡类费用、市场调节类费用。

陕西无市场运营费定义,但有分类定义。

《陕西省电力市场电费结算实施细则(第二次调电试运行)》第8节:现货市场运营费包括成本补偿类费用和市场调节类费用。

成本补偿类费用包括机组启动补偿费用、必开机组补偿费用和调频量价补偿费用。成本补偿类费用纳入市场运营费用管理,以月度为周期进行分摊。市场调节类费用包括用户侧偏差收益回收资金、用户侧中长期合同履约不足回收资金、上月差错追补资金。市场调节类费用纳入市场运营费用管理,以月度为周期进行分摊。

市场调节类费用包括用户侧偏差收益回收资金、用户侧中长期合同履约不足回收资金、上月差错追补资金。市场调节类费用纳入市场运营费用管理,以月度为周期进行分摊。

安徽定义里区分了市场平衡费用和市场运营费用。

《安徽电力现货市场结算实施细则(结算试运行第4版20240329)》术语定义:

(12)市场平衡费用:指为保障发用两侧电能量电费收支平衡产生的费用。

(13)市场运营费用:指在市场初期,为统筹兼顾市场竞争与规范经营主体行为,保障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设置电能量费用之外的调节费用,包括机组考核类费用、机组补偿类费用和市场调节类费用等。

江西无明确定义,但提到了各分项及其处理原则。

《江西电力现货市场工作指引 2.0 版本(试行稿)》第一百〇九条 【资金余缺管理】发电侧成本补偿费用、发电侧偏差回收费用、用户侧偏差回收费费用、阻塞费用、电网企业代理购电损益、用户侧因执行保底电价结算产生的盈余、市场偏差收益回收、退补联动电费、分摊未付款项等,统一纳入资金余缺管理,其余额或缺口,按照“谁受益、谁承担”的原则,以月度为周期由相关市场主体或保障性主体按比例分摊或分享。

江苏定义了不平衡费用。

《江苏省电力中长期交易规则(2023版) 》第一百二十三条发电机组的结算方法(六)市场化结算不平衡费用是指批发市场购售电量电费差(不含偏差调整费用),按照所有全电量参与市场机组的上网电量进行分摊或返还。

值得注意的是,各省规则中对市场运营费用或不平衡资金的命名有时也大相径庭。此项费用无论是被称为市场运营费用还是不平衡费用,亦或是分摊及返还电费,都主要在各现货市场中出现,其原因值得思考。原因提示:与电力现货市场的特征有关。

下文统称为市场运营费用。

二、为什么要关注市场运营费用?

以我国最早转入电力现货市场正式运行且规则较完善的山西为例,根据山西V14版规则规定的总电费计算公式,除了独立储能的月总电费无市场运营费用分量,对无论是发电侧还是用户侧的其他类型主体,市场运营费用都是不可忽略的一部分。

1.png

与本文第一章中“不得设置不平衡资金池”和“谁产生、谁负责,谁受益、谁承担”的原则一致,逐月市场运营费用总收支结余为0。

因此,市场运营费用在现货市场运营过程中产生,最终在结算中体现,其与市场主体的收益或利益息息相关。在现货市场场景里的各类市场主体投资测算中,如果想更合理地预估市场主体的收益,必须考虑市场运营费用的影响。

三、市场运营费用的构成现状

各省市场运营费用的分类在规则中不尽相同,分项名目也存在较大差异。以下对5个长周期运行现货市场省份的市场运营费用分类进行了分省总结。

2.png

值得注意的是,部分市场运营费用与辅助服务有关,例如山西的调频量价补偿费用、蒙西的燃煤机组顶峰能力考核(顶峰费用)。这部分费用一般情况下与我司此前文章《双细则及辅助服务的“前世今生”》中“对于现货市场中参与辅助服务市场的市场主体,其与辅助服务相关的收入包括三部分:(1)双细则净收入;(2)辅助服务市场收入;(3)现货电能量市场提供的机会收入补偿”的第(3)项有关。

四、市场运营费用产生原因及合并归类

市场运营费用的常用分类与山西省的分类方法最为接近,即将市场运营费用分为成本补偿类费用、市场平衡类费用、市场调节类费用和其他费用这四大类。

(一)成本补偿类费用:旨在维持电力系统的安全与稳定运行,由市场运营机构对发电机组的运行成本及机会成本进行合理补偿。为鼓励市场主体依据边际成本进行报价,电力市场运营实践中,通常会将发电机组的部分成本独立处理,包括但不限于机组启动成本、空载运行成本、固定维护成本、调频机会成本,以及因确保系统安全产生的必开必停成本。市场运营机构基于核定的发电机组成本进行补偿,确保各机组不会因非自身可控因素而遭受经济损失。

(二)市场平衡类费用:包含阻塞平衡费用和双轨制不平衡资金。其中双轨制不平衡资金往往在市场运营费用中占比较高。

双轨制不平衡资金是市场与计划并行体制下的特有产物。市场与计划并行指:电源被细分为市场化电源、优先发电电源(使用国家核定电价、电网统购统销电源);用户被分为市场化用户和优先购电用户(使用国家目录电价、电网统购统销用户)。关键在于,优先购电与优先发电之间不存在直接关联——优先购电用户主要是未进入市场的用户和国家民生政策要照顾的用户,优先发电主体则是未进入市场的电源、跨省区计划送电和国家产业政策扶持的电源。尽管这两者在发用电量的数量上可能匹配(其实大部分现货省在数量上也无法达到平衡),但在曲线上难以匹配,因此优发电源的电费收入不等于优购用户支付的电费,电网公司在这部分电量的实际收支费用平衡难以达成,其不平衡资金则由市场化机组和市场化用户按规则分摊。除了优发和优购以外,电网代购电的发用曲线不匹配也有可能带来双轨制不平衡资金。

(三)市场调节类费用:主要包含各类偏差考核回收费用。偏差考核或回收费用是由于机组或市场用户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偏离中长期持仓或日前中标的一种破坏惩罚机制,根本目标在于保障系统运行的平衡。部分费用尤其是“超额获利回收”类的费用也用于控制市场主体过多套利。

(四)其他费用:这一类别囊括了那些难以直接归入上述分类的费用,如运行监测费用、计量误差平衡调整、市场超额收益回收费用等。值得注意的是,这当中还包括了所谓的“真正的不平衡资金”——这是指市场运行中难以预见且难以避免的资金结算差异。例如:结算过程中因四舍五入造成的偏差,发用两侧计量偏差规模不同产生的电费偏差,以及市场主体丧失支付能力后的电费缺额。这些费用通常量级较小。

总结

本文力争解决电力现货市场新手(尤其是刚刚进入电力现货市场用户侧新型主体、新能源投资商、新型主体的投资商)对于市场运营费用的基本理解问题。

后续,兰木达公众号将推出市场运营费用系列研究文章,主要从规则角度阐述市场运营费用对各方主体收益的影响,敬请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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