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售电网获悉,5月23日,国家能源局江苏监管办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电力市场信息披露工作的通知。文件明确,市场运营机构在现有信息披露基础上,应当增加以下信息内容:
1.深度调峰、启停调峰、可调负荷辅助服务市场需求计算方法;辅助服务市场短期可调负荷出清价格及平均中标价格。
2.节点分配因子及其确定方法、节点及分区划分依据和详细数据;过江通道输电断面约束及阻塞情况。
3.江南、江北分区发电总出力预测情况。
4.不平衡资金构成情况。
5.电力现货市场第三方校验报告。
6.售电公司具体违约情况。
详情如下:
关于进一步做好电力市场信息披露工作的通知
国网江苏省电力公司、江苏电力交易中心: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有关精神,按照《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电力市场信息披露基本规则〉的通知》(国能发监管〔2024〕9号,以下简称《基本规则》)的要求,进一步加强与江苏电力现货市场有序衔接,结合江苏实际,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完善信息披露内容
(一)电网企业在现有信息披露基础上,应当增加以下信息内容:
1.优发优购各类电源的电量及构成、电价及构成等代理购电信息。现货市场初期,作为特定信息向经营主体披露。代理购电信息同步推送至电力交易平台进行披露。
2.计划投产机组容量、投产时间等信息;按电源类型分地级市(或分节点)披露装机及发电情况。
3.经电力用户授权同意后的售电公司签约零售用户历史用电数据。电力用户与售电公司已签订购售电合同的,可视为电力用户已授权。
(二)市场运营机构在现有信息披露基础上,应当增加以下信息内容:
1.深度调峰、启停调峰、可调负荷辅助服务市场需求计算方法;辅助服务市场短期可调负荷出清价格及平均中标价格。
2.节点分配因子及其确定方法、节点及分区划分依据和详细数据;过江通道输电断面约束及阻塞情况。
3.江南、江北分区发电总出力预测情况。
4.不平衡资金构成情况。
5.电力现货市场第三方校验报告。
6.售电公司具体违约情况。
二、有关工作要求
(一)认真落实主体责任。江苏电力交易中心要认真落实信息披露主体责任,以电力交易平台为基础,切实履行市场信息管理和发布职责。省电力公司要进一步健全涵盖电力交易、电力调度、财务、营销等专业协同的披露工作机制。省电力公司相关部门和江苏电力交易中心应进一步加强沟通协调,做好数据交互、信息衔接等工作,切实服务好江苏电力市场运行需要。本通知明确的信息披露内容(详见附件),各单位应于2025年5月31日前完成首次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二)切实加强规范管理。各单位应严格按照《电力市场监管办法》和《基本规则》要求,加强信息披露系统建设和运维管理,规范信息披露标准数据格式,及时、高效、客观和准确地披露各环节信息,确保信息公开透明,打造公平电力市场。在保障信息安全的前提下开放数据接口服务,向市场经营主体提供其交易申报信息、市场披露信息等下载功能。
(三)持续提升信息服务。电力市场信息披露是促进公平竞争的重要基础。各单位要主动增强服务意识,持续提升信息公开质量,及时听取市场经营主体的意见建议,不断完善细化披露事项。江苏电力交易中心应进一步优化信息披露平台功能,充分发挥电力市场管理委员会的作用,加强电力市场运营监测,如发现重大异常情况及时报告;按期对各市场成员披露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准确性等情况作出评价,评价结果报江苏能源监管办,并适时向市场成员公布。
江苏能源监管办将持续加强电力市场信息披露常态化监管,对信息披露不完整或故意遗漏、未按照规定及时披露信息等行为依法依规采取监管措施,维护公平公正电力市场秩序。
国家能源局江苏监管办公室
2025年5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