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储能网获悉,6月26日,民航局航空器适航审定司发布了《飞机地面电源机组(征求意见稿)》。
该文件对现有条款的修订包括:直流电源负载能力、检查连接处电磁兼容性、交流稳态输出特性、直流稳态输出特性、接地故障、监测、交流电源机组的飞机联锁供电、防触电、防电弧、可靠性和可维护性、油耗、底盘安全,以及部分试验方法、检验规则等。
新增的标准条款包括:部分术语和定义、外来物吸入、检查操作面板、防触电、防电弧、排放等试验方法、检验规则、附录等。
编制说明如下:
《飞机地面电源机组》规定了飞机地面电源机组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识、随附文件、运输、贮存等要求。
文件适用于由内燃机驱动发电机,向飞机提供400 Hz、115 V/200 V交流和(或)28 V直流的飞机地面电源机组(以下简称“电源机组”)的设计、制造、检验等。
原文件内容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