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兴化湾海上风电场一期项目海域使用论证报告编制项目招标公告1.采购条件根据有关计划安排,采购人长江三峡集团福建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对福清兴化湾海上风电场一期项目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修编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本项目合同签订人:福清海峡发电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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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海变化!福清兴化湾海上风电场一期项目重新招标

2024-05-16 13:30 来源:北极星风力发电网 

福清兴化湾海上风电场一期项目海域使用论证报告编制项目招标公告

1.采购条件

根据有关计划安排,采购人长江三峡集团福建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对福清兴化湾海上风电场一期项目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修编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本项目合同签订人:福清海峡发电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发布采购公告。

2.采购范围

(1)项目概况

福清兴化湾海上风电场一期项目(以下简称兴化湾一期项目)位于福清沙埔镇牛头尾村西北侧和三山镇前薛村东南侧之间浅海水域,项目场址中心距岸线约5.7km,海域水深-4.9-20.7m处,装机容量77.4MW,共14台风机。2018年1月取得一期项目用海批复,2018年8月一期项目全部并网。

因实际施工建设过程中方案的变化用海面积与批复用海面积发生变化,根据《海域使用权管理规定》需对兴化湾一期项目海域使用论证报告进行修编,并变更项目的不动产权证。

(2)本次采购范围包括开展兴化湾一期项目调整后的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修编工作,包括项目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修编(包含数模计算)、组织召开评审及协调相关政府部门,最终完成项目不动产权证变更工作。

(3)本项目服务期为7个月,计划服务时间为2024年6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具体开展时间以合同签订情况为准。

3.供应商资格要求(以下条件需同时具备)

资质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业绩要求:2021年1月1日至第一次报价截止时间内完成过至少3个海上风电项目海域使用论证报告编制(提供合同业绩证明及报告评审意见等相关材料);

项目负责人要求:具备海洋地质或海洋环境或海洋测绘或环境工程或环境科学等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2019年1月1日至第一次报价截止时间内完成过至少2个海域使用论证报告项目(需提供业绩证明文件);

信誉要求:未处于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限制投标(报价)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财务要求:2020年至2022年无连续2年亏损,需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或相关证明材料;

其他要求:

采购人不接受联合体报价。联合体报价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采购人不接受代理商报价。

报价人不能作为其它报价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报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报价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报价。

4.联系方式

采购人:长江三峡集团福建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鳌峰街道鳌头路8号三峡福建生产科研大厦

邮编:350009

联系人:林先生

电话:0591-88305835

电子邮箱:lin_zhenyao@ctg.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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