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售电网获悉,近日,辽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布关于公开征求《辽宁省电力辅助服务(调频)市场实施细则》意见的通知,此次征求意见的时间是2024年3月25日至4月25日。
《辽宁省电力辅助服务(调频)市场实施细则》适用于现货电能量市场运行后的辽宁调频市场运营及管理。辽宁调频市场运行期间,由国家能源局东北监管局在新版“两个细则”中同步修订。新型经营主体应满足市场准入条件,包含电化学储能、热储能、虚拟电厂等形式。
详情如下:
关于公开征求“辽宁省电力市场运营规则及配套实施细则”意见的通知
为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进一步加快电力现货市场建设工作的通知》要求,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组织辽宁电力现货市场研究专班起草了“辽宁省电力市场运营规则及配套实施细则”(V3.0征求意见稿)包括《辽宁省电力市场运营规则》和《辽宁省电力市场中长期交易实施细则》、《辽宁省现货电能量市场交易实施细则》、《辽宁省电力辅助服务(调频)市场实施细则》、《辽宁省电力市场电费结算实施细则》、《辽宁省电力市场准入注册与退出管理实施细则》、《辽宁省电力市场计量管理实施细则》、《辽宁省电力市场零售市场管理实施细则》7个配套实施细则。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提出宝贵意见建议。
此次征求意见的时间是2024年3月25日至4月25日,相关意见建议请通过电子邮件或传真等形式反馈。
电子邮箱:lnsgxtdlc@163.com
传真:024-86914698
附件:辽宁省电力市场运营规则及配套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辽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4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