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月29日,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山东省能源局、山东省统计局联合发布《关于试行开展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碳排放评价的通知》。《通知》从项目范围、主要内容、组织实施、工作要求四个方面作出规定,要求项目建设单位新上重点碳排放项目时,应科学核算项目碳排放量,制定碳减排措施。碳排放量须与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或项目碳排放减量替代方案中确定的碳排放量保持一致。
甘肃省发改委06月12日
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06月12日
嘉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06月10日
盐城市人民政府06月03日
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工信局05月29日
重庆市发改委05月23日
重庆市发改委05月22日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05月22日
湖北省经济和信息化厅04月23日
石油石化碳中和前天
隆基氢能06月12日
中国电力报06月12日
厦门市发改委06月12日
中国新闻网06月12日
《能源评论》06月12日
《能源评论》06月11日
厦门市发改委06月10日
乌兰察布市投资促进局06月10日
大唐内蒙公司蒙东新能源事业部前天
广汇能源前天
上海市浦东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前天
大邑县人民政府前天
河钢邯钢前天
中国能源观察前天
TCL中环前天
中国电建06月12日
常州市人民政府06月12日
北极星太阳能光伏网0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