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评:浙江分时电价调整的量化影响(征求意见稿阶段)
(来源:微信公众号:黄师傅说电 作者:黄师傅)

24年1月9日,浙江下发了关于调整本省分时电价的征求意见稿,全面调整了本省工商业用户执行的分时电价政策。(全文见文末)
虽然尚处于征求意见稿阶段,未到正式发布的日子,但因为浙江作为能源大省,也是分布式电源、尤其是工商业储能全国最值得投资的地方,所以暂借意见稿中的调整政策做一次量化分析。如最终成文政策与征求意见中有修改,再另行撰文分析。
不当之处,尽情指正。
分时电价四要素
根据分时电价的四要素:执行的用户范围,分时时段划分,时段浮动系数,分时电价计算4部分来考量本次浙江政策调整的变与不变。
首先,执行的用户范围将有调整。
在实施范围里:文件规定“大工业电价用户需全年执行峰谷分时电价(不包括国家有专门规定的电气化铁路牵引用电等)。一般工商业电价用户可选择执行峰谷分时电价,选定后12个月内保持不变。”。
早在2021年,浙江发布文件(浙发改价格[2021]341号文)中提及,“一般工商业电价用户自 2024 年起全部执行分时电价,具体价格和峰谷时段另行制定。”
且本次征求意见稿中在执行时间部分有如下字眼“大工业电价用户于2024年X月X日执行;一般工商业电价用户分阶段执行”,故目前尚未知商场、写字楼等一般工商业典型企业是否要强制执行分时电价,还是依然可以自行选择。
其次,分时时段划分有很大变化。
本次调整将大工业和一般工商业的分时时段统一进行划分,不再区分,具体如下:

可见,原12小时谷段缩减为10小时,但依然保留了中午11-13点2个小时的午间谷段。平时段重出江湖,尖峰时段由全年都有变为只在夏冬1/7/812四个月出现。
同时与江苏省类似,在春节、五一和十一假期设置深谷时段,时间为10:00~14:00。
再次,时段浮动系数有重大调整。
大工业用户和一般工商业用户依然执行不同分时浮动系数。
夏冬月(1/7/8/12)和其它月份系数不同。

最后,分时电价计算公式未改变。
电价构成五部分全部参与分时浮动
分时电价 = (代购/交易电价+输配电价+上网线损折价+系统运行费+附加基金)×(1±浮动系数)
电价影响
采用浙江省一月份代理购电价格表做统一分析。

原分时电价列于上表中,新分时政策基于相同电度电价计算如下(10kV)

对比征求意见稿和现行分时电价,以10kV一般工商业和大工业电价为例,因平段电价的执行导致夏冬4个月峰谷价差拉大,而春秋8个月价差缩小。

一般工商业用户执行分时电价影响
尚未执行分时电价的一般工商业用户,若执行分时电价后会电费将会有何种变化?
未执行分时电价时,电量电费=总用电量×电度电价(平段电价)
执行分时电价后,电量电费=Σ时段电量×分时电价,故我们需要时段电量。
这是浙江某商业综合体典型负荷日96点曲线

结合浙江一月份公布的代理购电价格中,10kV一般工商业电度电价0.673元,模拟测算该用户执行新版分时电价后电费发生的变化如下:

同样用电曲线,在新政策下电费有所上涨,具体根据春秋月和夏冬月上涨幅度不尽相同。
典型商业用户曲线多为早9至晚9为用电高峰期,期间涵盖2小时谷段外基本为尖峰平时段,具体执行分时电价后有不小涨幅,尤其是在夏冬也要执行尖峰电价期间。
其他类型一般工商业用户可根据自身用电情况酌情测算,但对于一般工商业用户体量最大的商场、写字楼、酒店用户,春秋月电费预计涨幅在5~10%,夏冬月在15~20%。
关键是看政策如何解释,一般工商业用户的分时是否强制执行。
光伏收益影响量化
依托数据库:美国能源部国家可再生能源实验室数据(NREL)。
浙江地区1kW光伏电池组件在18%系统损失效率,20°倾角及正南方向布置的前提下,年发电量约1028度。
细分发电量至每日每小时,统计如下,夏冬月为1/7/8/12四个月。全年1kW电池组件发电量1028.56度,其中夏冬月发电358.86度,其它月发电669.7度。

表格已按颜色区分尖峰平谷时段(大工业时段),全年部分为旧政策分时时段(夏冬月13-15增加2小时尖峰段)、夏冬月和其它月部分为征求意见稿分时时段。
绿色:低谷;深蓝:平段;浅粉:高峰;深红:尖峰。
再叠加前述参考电价(10kV大工业电价),测算现行政策下光伏收益:

原政策下全部消纳的收益为869.31元,征求意见稿下收益为827.2元,收益略有下降。
储能收益量化影响
受分时时段调整影响,充放电策略有所调整。

旧规定下,每日执行晚谷充电,上午尖峰放电;午谷充电,下午尖峰放电;
新政策下,春秋月,每日执行晚谷充电,上午高峰放电;午谷充电,下午高峰放电;
夏冬月,每日执行晚谷充电,上午尖峰放电;午谷充电,下午尖峰放电;
依然叠加前述均值化处理分时电价,1kWh电池电量投入,放电深度DOD取90%,充放电效率87%,全年320天执行两充两放收益对比如下:
注:价差=1×DOD×放电价格-(1×DOD/充放电效率)×充电价格;收益=价差×运行天数;

旧规与新政对储能的全年峰谷价差套利影响不大。
黄师傅说
浙江本次征求意见调整后对于一般工商业用户、分布式光伏项目、工商业储能项目影响量化分析如上,
对于强制原一般工商业用户执行分时电价,尚需政策落地,文件中既提及一般工商业用户可以选择,又提及具体执行时间,还需要进一步明确。
目前执行一口价的一般工商业用户可根据自身小时用电量情况,进行测算。
尚无此颗粒度计量的用户也可以登录网上国网APP查询近期运行曲线进行模拟测算。
时段的调整对光伏发电项目有约5%的收益下降,对于储能项目影响大不。
附征求意见稿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