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售电网获悉,吉林省发展改革委 吉林省能源局发布了关于落实煤电容量电价机制有关事项的通知。
其中提出,2024-2025年吉林省煤电容量电价按照回收煤电机组固定成本的30%确定,年度容量电价标准为每千瓦 100元(含税,下同),月度容量电价标准为每千瓦 8.33元。应急备用煤电机组的容量电价,按照回收日常维护成本的原则另行确定。适时采取竞争性招标等方式确定。
本通知自 2024 年1月1日起执行,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将定期评估政策执行效果,按国家要求适时调整完善。
详情如下:
北极星电力网05月23日
中国电力报05月22日
北极星电力网05月19日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05月16日
能源电力公社05月15日
上海电力交易中心05月14日
北极星储能网05月12日
高工储能05月12日
重庆市发改委05月12日
电联新媒05月08日
重庆市能源局05月08日
北极星售电网05月06日
上海电力交易中心04月22日
山东电力交易中心04月17日
国家发展改革委04月14日
能源电力公社04月08日
人民日报04月07日
北极星售电网03月28日
中国电力报03月28日
北极星售电网05月19日
黑龙江电力交易中心05月12日
吉林电力交易中心05月09日
吉林电力交易中心05月08日
吉林电力交易中心05月07日
吉林省能源局04月16日
吉林省能源局04月15日
吉林电力交易中心04月15日
吉林电力交易中心04月07日
吉林省能源局04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