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售电网获悉,吉林省发展改革委 吉林省能源局发布了关于落实煤电容量电价机制有关事项的通知。
其中提出,2024-2025年吉林省煤电容量电价按照回收煤电机组固定成本的30%确定,年度容量电价标准为每千瓦 100元(含税,下同),月度容量电价标准为每千瓦 8.33元。应急备用煤电机组的容量电价,按照回收日常维护成本的原则另行确定。适时采取竞争性招标等方式确定。
本通知自 2024 年1月1日起执行,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将定期评估政策执行效果,按国家要求适时调整完善。
详情如下:
山西省发改委04月28日
北极星电力网04月23日
宿迁市人民政府04月19日
电联新媒04月12日
浙江能监办04月07日
江苏能源监管办04月02日
中国能源观察04月01日
中国能源报03月19日
辽宁省发改委03月13日
国家能源集团03月13日
中国华能03月13日
北极星电力网03月11日
广西发改委03月08日
国家能源局江苏监管办03月07日
国家能源之声03月04日
湖南能监办03月01日
中国能源观察02月26日
吉林省发展改革委04月29日
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04月28日
吉林省能源局04月26日
吉林省能源局04月09日
吉林电力交易中心01月25日
吉林省能源局01月25日
吉林电力交易中心01月16日
吉林省人民政府网01月09日
国家电网报01月08日
国家电网报2023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