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售电网获悉,4月14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印发《新一代煤电升级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25—2027年)》(以下简称《方案》)的通知。《方案》明确,进一步发挥市场机制作用。鼓励完善电力现货市场、辅助服务市场和煤电容量电价机制,合理体现煤电机组高效调节价值和环境价值。
《方案》指出,为适应新型电力系统发展,围绕清洁降碳、安全可靠、高效调节、智能运行等方向进一步深化拓展煤电技术指标体系,指导现役机组改造升级、新建机组建设运行和新一代煤电试点示范。
(一)深度调峰技术要求。根据机组类型、煤质特性、供热类型等区别,现役机组最小发电出力达到25%—40%额定负荷。新建燃用烟煤的煤粉炉机组在纯凝工况下力争达到25%或更低,根据煤质特性、炉型差异适当调整最小技术出力值。新一代煤电试点示范机组最小发电出力达到20%额定负荷以下。机组在实现上述深度调峰能力的同时,尽可能通过自身调节或辅助调节方式兼顾一次调频性能。
(二)负荷变化速率技术要求。根据机组类型、负荷区间等区别,现役机组负荷变化速率达到0.8%—2.5%额定功率/分钟。新建燃用烟煤的煤粉炉机组50%及以上、30%—50%负荷力争分别达到2.2%、1%额定功率/分钟,根据机组煤质特性、炉型差异可适当放宽负荷变化速率要求。新一代煤电试点示范机组负荷变化速率在50%及以上、30%—50%负荷区间分别达到4%、2%额定负荷/分钟。
(三)启停调峰技术要求。鼓励具备条件的现役机组、新建机组通过实施适应性改造或针对性设计制造,具备安全可靠启停调峰能力,循环流化床锅炉积极采用压火调峰。新一代煤电试点示范机组需具备安全可靠启停调峰能力。
(四)宽负荷高效技术要求。现役机组年均运行供电煤耗、新建机组设计工况供电煤耗应满足燃煤发电机组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 21258)的相关要求。新一代煤电试点示范采用超超临界、湿冷机组的,设计工况供电煤耗不高于270克/千瓦时,其它机型炉型、冷却方式可适当增加修正值,原则上应达到同类机组先进煤耗水平。现役机组、新一代煤电试点示范机组纯凝工况下30%负荷相比额定负荷的供电煤耗增幅原则上分别不高于25%、15%,新建机组力争控制在20%以内,现役机组、新建机组根据煤质特性、炉型差异、冷却方式、海拔差异等条件可适当放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