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建立煤电容量电价机制的通知》(发改价格〔2023〕1501号)(以下简称《通知》),明确逐步构建起有效反映各类电源电量价值和容量价值的两部制电价机制。这是我国电力体制改革以来在国家层面首次建立煤电容量电价机制,是继2021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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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电容量电价落地 电力市场化改革纵深推进

2023-11-14 17:06 来源:中国电力企业管理 作者: 杨润佳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建立煤电容量电价机制的通知》(发改价格〔2023〕1501号)(以下简称《通知》),明确逐步构建起有效反映各类电源电量价值和容量价值的两部制电价机制。这是我国电力体制改革以来在国家层面首次建立煤电容量电价机制,是继2021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深化燃煤发电上网市场化改革的通知》(发改价格〔2021〕1439号)文件后,电价改革的又一重磅政策,为构建适应新型电力系统加快建设的电价体系,促进煤电企业可持续健康发展,保障电力系统有效容量长期充裕奠定了坚实基础,标志着我国电力体制改革在市场化方向上又迈出了坚实一步。

(来源:微信公众号“中国电力企业管理” 作者:杨润佳 国家能源集团)

主要特点

从《通知》内容看,主要有以下五个特点:

一是总体思路清晰明确。在坚持电力市场化改革方向的前提下,通过建立煤电“两部制”电价机制,明确一定比例的煤电机组固定成本通过容量电价回收,逐步形成电量电价反映市场供需、燃料成本变化,容量电价充分体现煤电对电力系统的支撑调节价值的电价体系。从而推动煤电加快转型,实现电力容量的长期充裕,确保煤电行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是实施范围和容量电价标准明确。煤电容量电价机制的实施范围是合规在运、满足国家能耗和环保要求且具备灵活调节能力的公用煤电机组。《通知》基于机组成本情况,综合考虑电力系统需要、煤电功能转型情况等因素,明确各地容量电价水平,以及2024~2025年各地通过容量电价回收固定成本的比例。

三是容量电费分摊机制明确。煤电容量电费纳入系统运行费用,由工商业用户分摊,特别强调了跨省跨区煤电容量电费需要在中长期合同中约定,鼓励探索按送电容量比例分摊机制。

四是考核标准明确。明确容量电费扣减和退出机制,由国家能源局明确煤电机组最大出力申报、认定及考核规则,电网公司按月统计最大出力未达标情况,按次累进扣减容量电费,直至终止容量电费资格。

五是保障措施明确。容量电价机制由各地价格主管部门牵头实施,并在组织实施、政策协同、执行监管和宣传引导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确保政策平稳落地。

主要影响

《通知》正式确立了煤电两部制电价机制,对于煤电电价形成机制进行了系统性、结构性的调整,其主要影响有:

一是有助于提升煤电保供能力。近年来,一次能源价格波动、可再生能源高速发展带来的电力供给结构调整等因素,造成国内外电力保供压力显著增加,如何保障电力安全已经成为各方关注的焦点。电力系统有效容量的长期充裕性不仅是保障系统安全的基础,也是实现电力供给结构转型的支撑。我国“富煤、贫油、少气”的资源禀赋决定了煤电在中长期仍然是保障系统容量充裕性的最经济优质电源。容量电价的标准围绕合理补偿煤电固定成本制定,与发电量脱钩,首次在电价体系中体现煤电容量价值。这将有效引导发电投资,激发煤电企业主动落实“三改联动”,做好设备可靠性管理,提高长周期备用和时段性、季节性顶峰出力能力的积极性,对新型能源体系下的电力系统安全稳定、电力保供提供了重要支撑。

二是有助于推动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在“双碳”目标引领下,我国新能源发电产业已经步入高速增长期,新增装机连续三年突破1亿千瓦。但是,高比例新能源接入显著提升了电力供给的随机性,加剧了电力供需的时间错配,叠加灵活调节资源不足、建设相对滞后的现状,对形成和新能源发展节奏相匹配的系统消纳能力带来一系列挑战。《通知》明确煤电向基础保障性和系统调节性电源并重转型的发展方向,通过容量补偿方式激励煤电加快功能转型,为新能源高速发展腾挪空间的同时,具备为高比例新能源消纳调峰让路的能力,提高电源输出的稳定性和电力系统的抗风险能力,为加快构建清洁低碳、安全充裕、经济高效、供需协同、灵活智能的新型电力系统提供可靠保障。

三是将进一步促进电力市场建设。我国开启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以来,电力市场建设提档加速。目前,电力中长期交易已实现全国全覆盖、现货市场建设也取得了显著成效,特别是1439号文件建立了交易电价能涨能跌的机制。《通知》明确煤电容量电价机制将引导市场形成更为准确、有效的电能量价格,推动中长期、现货和辅助服务市场的优化调整和协同衔接,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作用,促进形成“同质同价、贡收匹配”市场环境,从而为我国电力市场持续健康发展添砖加瓦。

此外,《通知》明确规定煤电容量电费纳入系统运行费用,充分体现了在高比例新能源消纳情景下,煤电提供充足的可调容量是保障电力系统稳定运行、保障用户可靠、稳定用电的必要资源和基础服务,受益者是全体工商业用户。同时,向全体工商业用户清晰地传递了电力系统调节成本的概念,有助于厘清用户用电成本构成,凸显电力产品的商品属性,从而有效引导全社会更加全面、广泛、深度地参与到新型电力系统建设中来,为我国实现“双碳”目标贡献力量。

总体来看,煤电容量电价机制将为煤电加快功能转型铺平道路,为新能源发展和能源绿色转型创造有利条件,为我国电力市场建设注入新的动力,对建设全国统一电力市场、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具有重大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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