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日至3日,根据山东省交易中心电力现货试运行日报披露,山东的日前电价和实时电价如下图1所示:
图1:11月1日至三日中长期电价、日前电价、实时电价对比表 单位(元/兆瓦时)
(来源:微信公众号“享能汇” 作者:享能汇工作室)
从日前电价成交情况看,三天的月竞中长期跌停板电价(价格详见山东电价,为啥会被砸到跌停板?篇),虽然也一定程度上预示了11月1日至3日的供需,但最终三天的算术平均价,为258.24元/兆瓦时,还是比月度竞价216.8元/兆外时高出了41.4元/兆瓦时的,月度竞价里的卖方,显然没有赚到便宜。
11月1日至3日的市场,虽然总体的市场中长期价格受到了影响,但因为有年度的双边和竞价交易托底,风险还是可控的。
那么跌停板的电价的蛋糕,究竟是谁掏的钱,谁吃到了蛋糕?
首先,根据交易日报数据统计,一起看看山东电力批发市场的参与者变化情况。
图2:2023年分月山东电力批发市场参与者
从数据上看:
参与的统调公用电厂,年初数据为54家厂站,共161台机组,但不知道为什么原因,年内机组数量多次波动,下半年掉到了154台。究竟是停运了,还是其他原因,比如,出现了可以不参与市场的特例?不得而知。
参与交易的新能源场站,从年初的11家,到年底增加到36家。新增的新能源场站并没有参与去年年底的年度交易的。这些场站,或许就是这次月度竞价的卖家之一。
自主参与市场的地方公用电厂,年初数据为4家,9月份达到了创纪录的38家,11月份降为13家。自主交易的地方公用电厂,如果选择的是双边交易,就躲过了这次的价格崩塌,如果与非自主交易的地方公用电厂一样,参加了月度竞价,或许就笑不出来了。
批发用户,由年初的3家,扩容为5家。略有增长,但增长率不高。
售电公司,由年初的90家,增加到年底的98家。但这个增加,并非单调递增,而是有进入的,有退出的,仅从月度的数据变动看,就能隐约猜到背后的悲喜。售电公司的生存状态则众说纷纭。有的说,在高昂的批发电价下,生存很困难,还有的说,售电公司通过加价给用户,已经转移了自己的价格风险。但从数据看,生存的情况,一半是海水,一半是火焰,这或许就是市场的魅力。
而新增的售电公司和批发用户,必然是这次月度竞价(216.8元/兆外时)的买家。
分析了市场参与者情况,卖家里还有一个忽略掉的隐藏者,就是不自主参与市场的地方电厂!
作为市场价格接受者,他们也是这次月度竞价的最大输家——按照目前市场化煤价计算,327.62元/兆瓦时的月度中长期电价,除非高背压运行的煤机,都是覆盖不了边际成本的。但不愿意把“命运”掌握在自己的手里,总想躺平搭便车,确是很难获得同情。
风电——作为零边际运行成本的机组,尚能忍受价格下降的影响(毕竟还是有边际利润)。但如果在市场中,风电不理智地进行大比例的卖出,就会追悔莫及了。
究竟谁是电价下跌的受益者?
电价下降,利好的蛋糕自然属于批发市场的买家——售电公司、大用户,以及竞价市场里的大玩家——电网代理购电。
据某售电公司人员X先生爆:“竞价市场的大部分量,都让电网代理购电拿走了,而月度现货电价预期高的那几个月份,售电公司在竞价市场里根本拿不到多少电量。”
下图3整理自山东电力市场季度报告,
同样是第三季度,对比2022年和2023年的数据则可看出,今年电网代理购电的成绩可是一反去年状态:
电量上看,电网电量增长率9.19%,较市场平均增长率6.56%,高出了2.63%。
结算电价上看,电网代理购电价格比去年降低5.86分(每度),比市场平均水平-1.19又多降了4.67分(每度)。
图3 山东省市场化电量份额对比表
今年年初,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电网企业代理购电工作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22】1047号),对电网企业代理购电提出进一步三大要求。
图4: 国家发改委对电网企业代理购电的工作要求
若仅从“逐步缩小代理购电用户范围”要求看,显然未达效果:
根据中电联披露,1-9月,全国的电网代理购电比例为20.09%,山东的电网代理购电水平高于全国平均值的情况,或许是理解有偏差(主要是电量增长,并非用户范围扩大了?)其二,代理购电价格降价幅度超出平均值,从结算电价上看,电网代理购电的价格也更好些。
可见,山东作为市场化改革的先头省份,能源市场化改革的潜力还很大。
另外,吃到11月价格“蛋糕”的,则还有政府授权合约的电价。
按照政府授权合约电价形成规则,月度竞价电价下跌,其价格也下跌,
首先,这对吐槽了一年高比例政府授权合约的售电公司算是一个补偿。然而,批发市场电价下降,是否意味着零售用户也能享受到这一优惠呢?
令人遗憾的是,根据目前的机制,零售用户似乎并不需要承担批发市场价格上涨的风险,也无法享受到批发市场价格短期下跌的红利。
从权利角度来看:
零售用户作为电力消费者,他们理应有权享受批发市场的电价下降带来的好处。毕竟,电价下降意味着他们可以降低电力消费的成本,从而减轻经济负担。然而,目前的套餐机制,这种权利享受并不充分。
从义务的角度来看:
零售用户虽然不能享受批发市场电价下降的红利,但他们也并未承担批发市场价格上涨的风险。这看似公平,但仔细思考后,我们发现这种机制可能会导致权利和义务的失衡——如果零售用户既不能享受电价下降的好处,也不需要承担电价上涨的风险,那么他们在电力消费中就不愿意去提供多少调节的义务了。
如何能找到合理的办法,调动零售用户的积极性,促使零售用户节约用电并寻找更经济的电力消费方案,这样才能促进电力资源的合理利用。
蛋糕分完了,吃过了,这一轮的游戏就结束了。
而玩家学会了多少新的技能,或许要在明年的市场中进行检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