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发布关于开展2023年第二批重点碳排放单位抽查工作的通告,详情如下:
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开展2023年第二批重点碳排放单位抽查工作的通告
通告〔2023〕21号
各有关单位:
按照2023年本市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工作安排,我局现组织开展第二批75家重点碳排放单位抽查工作,抽查结果将作为碳排放报告及核查工作质量管理的重要依据,并为审定抽查单位2022年度碳排放量提供支撑。
本次抽查工作由我局通过公开招标确定的5家抽查机构具体执行,抽查机构和抽查单位名单见附件。抽查工作按照《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做好2023年本市碳排放单位管理和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工作的通知》(京环发〔2023〕5号)有关要求开展。本次抽查工作须于8月4日前完成。时间紧、任务重,请各抽查单位积极配合抽查机构开展相关工作,按要求提前整理文件资料。
特此通告。
附件:2023年第二批抽查单位及抽查机构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