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5月22日,四川省发改委印发了《关于四川电网第三监管周期输配电价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按照国家发改委《关于第三监管周期省级电网输配电价及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结合四川省具体省情,细化国发改通知各事项,进一步深化四川输配电价改革,推动新型电力系统的构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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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价是升还是降?——最新四川电网输配电价政策影响分析

2023-05-29 09:08 来源:硕电汇 作者: 小硕团队

2023年5月22日,四川省发改委印发了《关于四川电网第三监管周期输配电价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按照国家发改委《关于第三监管周期省级电网输配电价及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结合四川省具体省情,细化国发改通知各事项,进一步深化四川输配电价改革,推动新型电力系统的构建。

(来源:微信公众号“硕电汇” 作者:小硕团队)

首先,《通知》将四川原本复杂多样的用电类型归为三类,分别为“农业生产用电、居民生活用电、工商业用电。”新的分类方式规避了不同种类、同一电压等级的用户间出现的输配价差。过往周期,工商业用户在四川电力市场中实现平等购电,第三监管周期的到来,完成了工商业用户同网同价,营造了更为公平市场竞争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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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通知》调整涉及范围广,除农业生产用电外,其余用电类型均有调整。

一、居民用户电价的优惠暂停

首先,对于所有居民生活电力用户来说,现行目录电价均保持不变,但在国网、省属地方电网、增量配网供区内暂停了丰水期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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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重点是对工商业用户的电价调整

《通知》调整内容重点表现在工商业用户。

1、电费组成结构变化

在第三监管周期中,所有工商业电力用户电费计算逻辑都发生了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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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解读:

无论单一制还是两部制电力用户,新增了“上网线损费用和系统运行费用”。

2、线损费用详解 

新的电费计算逻辑下,输配费用不再包含上网线损费用与系统运行费用。系统运行费用的金额与计算方式暂未明确公布,上网线损费用有了明确的计算公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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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线损费用由线损部分电量与购电价格构成,线损部分电量为供电量与售电量之间的差值,当综合线损率完成核定后,线损部分电量就可以由供电量乘综合线损率得出。而用户的抄表电量为经过输电线路传输、产生线损后的值。于是,计算度电线损费用时,需要除以(1-综合线损率),还原为供电电量,才能计算准确的线损费用。

3、输配费用比较 

输配电价在第三监管周期中完成更新,仅从输配价格来看,对比第二周期,各电压等级的电力用户输配价格都有所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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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第三监管周期输配费用扣除了线损、系统运行费用,是否降价还有待商榷。 而现阶段四川电力市场暂不支持电力用户直接采购线损电量,必须由四川电网代理代为采购线损电量,这意味着线损部分电力购电价格暂未与用户实际购电价格挂钩。 

在现行模式下,由于系统运行费用并未明确,在仅考虑输配费用与线损费用的情况下对第二、第三监管周期价格进行测算,测算结果显示:若线损电量采购价格大于下表所述价格,则第三监管周期输配价格较第二监管周期有所上升;若线损电量采购价格小于下表所述价格,则第三监管周期输配价格较第二监管周期有所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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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损费用及系统运行费用的独立是四川电力市场又一标志性事件。自九号文发布来,以“管住中间,放开两头”的文件精神做指导,市场化价格模式下,废除固定线损费用模式,使“准许成本+合理收益”的输配定价模式真正落实,完成了四川电力市场的新突破。

4、战略长协输配优惠范围缩减

对于部分战略长协用户,输配政策有了一定的变化。战略长协中,符合绿色低碳优势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晶硅光伏、动力电池、大数据、电解氢用户、省委省政府重点扶持的企业取消输配优惠,回归工商业用户统一输配政策。 战略长协中高炉渣提钛用户、电能替代用户、留存用户及水电消纳示范用户的输配优惠仍旧保留。

5、自备电厂征收费用提高

此外,自备电厂的政策性交叉补贴由原本的0.015元/千瓦时调整至0.0196元/千瓦时进行征收,加强了工商业用户在市场中的公平性。

6、其它

工商业用户其余调整的详解在(【小硕观察】新一轮输配电价调整带给四川电力市场用户侧的三大变化)中,如:需容电费收费标准调整,并与电压等级相挂钩;需/容电价计费方式的选择等。

三、其余调整

除针对部分电力用户的调整外,本次《通知》还有部分其余变化。

1、国网供区扩大

国家电网在第二监管周期供区范围的基础上,新增国网珙县供电公司,进一步扩大国网供区范围。

2、网对网输配下降

500KV“网对网”外送电量输配价格下降,降幅为0.0078元/千瓦时。这一调整扩大了电厂的竞争优势,同时,维持原有价格进行外送的电厂也将获得更丰厚的收益。

3、国网对地网趸售下降

最后,地网居农趸售价格发生变化,具体变化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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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降低了四川电网向存量地方电网趸售居民、农业用电的价格,同时,地方电网内居民、农业用电价格保持不变,平衡了国网与地网间的利益。 从九号文发布,第一监管周期首次设定电网输配电价,第三监管周期坚持输配电价改革,理清输配电价成本,输配电价体系已基本建立完成。本次《通知》遵循科学、公平、竞争的精神,结合四川省省情对政策进行调整,在加速推进四川电力市场改革的同时,促使了各类用户公平负担用电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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