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1月8日,葱省电力交易中心发布了《关于发布2023年容量补偿分时峰谷系数及执行时段的公告》,葱省的容量补偿电价正式进入了2.0时代。
图一 山东2023年分月分时容量补偿电价图
葱省容量电费,也是逐步变化的。2019年6月,山东第一次启动了电力现货试运行时,规则内,是没有容量电费的规定的。2019年9月、11月,连续组织的双周试运行结算。为山东的规则完善提供了宝贵的经验。但也带来了很多的困惑。一是峰谷电价与现货运行电价的不匹配。二是火电机组中,参与启停机组的固定成本无法回收问题。总结经验后,山东在应对电价不匹配问题上,进行了两项探索,一是规定现货运行时,市场化用户侧,不再执行原有的峰谷输配电价调节。二是调整了峰谷电价的分时比例,在中午光伏大发时段,规定了一个小时的谷段用电时段。
图二 山东省容量电费历程
如何合理补偿机组的固定成本,如何补偿煤机让渡出电量后的经济损失。山东省发改委于2020年4月20日,出台了《关于电力现货市场燃煤机组试行容量补偿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对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4月30日,正式以鲁发改价格〔2020〕622号《关于电力现货市场容量补偿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确定了政策的实施。
彼时,葱省为五月的周试运行结算做准备。2020年5月16日开始的现货试运行结算,到19日匆匆结束。然后就是各方对四天产生的9508万元的巨额平衡资金,进行原因分析和争论。直到10月9日,山东能源监管办、山东省能源局发布《关于做好我省第三次电力现货市场结算试运行结算工作的通知》,争论不休才尘埃落定。根据通知,鉴于本次结算带有试验性质,对于市场用户用电量超出省内市场机组上网电量产生的不平衡资金(6158.53万元),暂不向省内市场机组支付容量补偿费用,第一次向发电侧调节主体支付容量补偿费用的尝试,戛然而止。2020年11月,山东开启了第一次整月的电力现货试结算,为避免再次出现巨额不平衡资金,供热机组合约电费分配的合理性争论,成了那一次市场和媒体关注的热点。其实,山东容量电费的试点,悄然再启航。新闻热点反而掩盖了山东于2020年11月就已经完成了容量电费的征收和分配的成绩。回顾不远的历史,2020年,应该是山东容量电费实施的元年。
电改从2015年起步,争论、反复和各种政策的试验,反复进行了六年。不知不觉中,煤价的上涨,导致2021年的新一轮煤电顶牛带来的电荒,电力市场的必要性,成了焦点。最终,国家还是定下继续进行能源改革,继续市场化的思路。2021年12月,山东的电力现货市场在沉寂了一年以后,再次启动。山东的容量电费支付,进入了一个常态化的过程。
图三 山东容量电费运行机理图
山东的容量电费的运行,其实可以分成三个环节来看。一是月度为周期结算,按日统计市场主体的可用容量。二是建立资金池的过程。本次改变的,就是一个计价和计费的变化,但要保证总的资金池容量不变。三是如何计算各市场主体的日可用容量的规定。本次政策调整,也留了一个备用的手段,就是规定了容量电费可以不按月结算,可以按更长时间周期进行月度间调整。
本次政策调整,其实是从2021年12月现货试结算开始,就逐步准备中。一是通过电力现货规则的调整,严格了发电主体的可用容量的计算。二是2022年3月28日发布的(鲁发改价格〔2022〕247号)《关于电力现货市场容量补偿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政策中规定:在保持容量补偿费用总体水平基本稳定的基础上,根据山东电力系统用电负荷或净负荷特性变化,参考现货电能量市场分时电价信号,研究探索基于峰荷责任法的容量补偿电价收取方式,引导电力用户削峰填谷、错峰用电,改善电网供需状况。为本次容量补偿电价收取变化,提供了政策依据。三是鲁监能市场〔2022〕18号《关于2022年二季度山东省电力现货市场结算试运行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调整了可再生能源的可用容量计算办法,想设法扩大市场主体的参与程度。四是鲁监能市场〔2022〕34号《关于进一步做好2022年下半年山东省电力现货市场结算试运行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提出了容量系数调整要求。2022年10月,葱省启动了首次负荷侧带分时系数的容量补偿电价。至此,葱省2023年的容量电价的改革,算是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
回顾过去,是为了预测未来。国家能源局于2022年11月25日发布了《电力现货市场基本规则》(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稿中,要求各地按照国家要求,结合电力市场发展情况和实际需要,探索建立市场化容量补偿机制。算是为葱省为电改所做出的探讨和牺牲给予了肯定。未来可能要做的事情,见图二,不赘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