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输配电网获悉,近日,白城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白城市稳定经济增长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的通知。
《方案》指出,加大重大投资项目建设力度。聚焦新能源、新装备、新材料、新农业、新旅游、新电商“六新产业”和新基建、新环境、新生活、新消费“四新设施”,建立高质量的“双百项目储备库”,全年深度谋划亿元以上招商项目100个、向上争取资金项目100个。全年计划实施5000万元以上重点项目176个。推动水发电力装备产业园等项目竣工投产。每个县(市、区)新上5个、开发区(园区)新上3个亿元以上产业项目。实行项目建设专项调度和“赛马”机制,适时召开现场会,营造比学赶超的浓厚氛围,确保投资增速全省领先。
全力推进清洁能源和绿电园区建设。加快“陆上风光三峡”建设,实施新能源项目300万千瓦以上,力争全市新能源装机突破1000万千瓦。全链条、集群式抓好三一、东方电气、远景等装备制造产业园区建设,支持通榆打造全省新能源产业集群化发展示范区。协同推进配电网和调度中心建设,争取12月底前具备供电调度能力。加快推进白城绿电产业示范区铅碳电池、负极材料等首批示范项目。加强与远景集团对接合作,争取“零碳产业园区”年内有实质性突破。
原文如下:
白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白城市稳定经济增长实施方案的通知
白政发﹝2022﹞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园区)管委会、市新区办,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
现将《白城市稳定经济增长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白城市人民政府
2022年6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白城市稳定经济增长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国家、省、市稳定经济增长会议精神,按照国务院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和吉林省稳定全省经济若干措施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总体目标
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把稳增长放在更加突出位置,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强化工作举措,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千方百计抓增量、控减量、防变量,确保实现以旬保月、以月保季、以季保年,奋力实现年初确定的各项重点任务目标。
力争2022年,全市地区生产总值增长7%左右;规上工业总产值增长15%左右,增加值增长16%左右;固定资产投资增长20%左右;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7%左右;地方级财政收入增长5%左右。
二、推进措施
(一)专班化推动。实行分管副市长牵头专班推动,纪纲负责财税政策保障战线、沈雪松负责工业商贸战线、黄秀清负责粮食及农产品供给战线、李子罡负责稳投资工作战线、常预负责文旅产业战线、陈锋负责维护经济秩序战线。各战线制定专班工作方案,形成全市稳定经济增长“1+6”方案体系,确保任务落实落细落地。
(二)机制化推进。建立定期调度机制,实行月调度、月通报制度,各工作专班每月5日前报送所属领域工作进展、指标完成、存在问题和下步打算等综合报告,遇有特殊情况需随时调度。建立会商推进机制,不定期召开领导小组、市长碰头等会议,分析研判形势、协调解决问题、研究推进工作。建立赛马机制,采取会议、督查、专报等形式,开展政策解读、推介经验做法、晾晒经济指标、督促鞭策后进。建立综合协调机制,设立全市稳定经济增长工作综合协调办公室,负责与市经济稳增长各工作专班的沟通协调、综合汇总等工作。
(三)具体化落实。深研上级政策举措,挖掘政策潜力,拓展工作措施,形成更多具有白城特点的具体措施。六个工作专班和各地各部门要按照“五化工作法”,逐个专班、逐个地区、逐个领域细化工作举措、量化任务目标、明确时限进度、推动工作落实。工作措施要明确具体、工程项目要倒排工期、任务指标要量化到月,落实到各县市、重点产业、重点企业、重点项目上。精准高效落实政策,制定超常规举措,推动政策精准滴灌、直达快享、应享尽享。研深悟透政策导向,坚持跨越式思维,抢抓政策窗口期,精心谋划包装项目,应得必得,应争必争。
三、重点任务
根据国务院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6个方面、33条和吉林省稳定经济若干措施8个方面、43条,结合我市实际,确定白城市稳定经济增长重点任务包括财税政策保障、工业商贸、粮食及农产品供给、稳投资工作、文旅产业、维护经济秩序等6条战线、55条具体举措。
(一)财税政策保障专班
组 长:纪 纲 副市长
副 组 长:刘景利 市政府副秘书长
伍拾煤 市政府副秘书长
联 络 员:常国志
1.落实好增值税留抵退税扩围政策。在已落地制造业等6个行业留抵退税政策基础上,按照国家要求在更多行业实施存量和增量全额留抵退税。〔牵头部门:市财政局、市税务局,责任部门:各相关部门、县(市、区)政府、开发区(园区)管委会〕
2.落实税费减免政策。落实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等税费减免政策。加大中小微企业设备器具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力度等政策。〔牵头部门:市税务局,责任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园区)管委会〕
3.强化财政收支管理。开展财税征收专项行动,落实好年度财政增收方案,强化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切实增加可用财力。加快财政支出进度,保障“三保”支出,督促指导各级财政尽快分解下达和拨付资金,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加大盘活存量资金力度,加强库款调度,全面掌握各级财政库款情况。〔牵头部门:市财政局,责任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园区)管委会〕
4.加快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使用。抓紧完成2022年度17.47亿元专项债券发行使用任务,各县(市、区)在6月中旬之前上报评审材料,通过省厅专家评审后,省厅将按照发债计划,安排专项债券发行。〔牵头部门:市财政局、市发改委,责任部门:人民银行白城中心支行、白城银保监分局、市金融办,各专项债券主管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园区)管委会〕
5.落实国家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降费奖补政策。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的担保费率最高减免30%,免收再担保费,减少或取消抵押、质押再担保要求。〔牵头部门:市财政局、市金融办,责任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园区)管委会〕
6.强化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加大政府采购项目价格评审优惠力度,将小微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价格扣除比例提升至10%~20%。各部门将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比例提高至40%,增加政府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规模等政策。〔牵头部门:市财政局,责任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园区)管委会〕
7.落实社保缴费缓缴政策。落实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缓缴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政策,缓缴期限至2022年底。对国家规定的特困行业,扩大实施缓缴养老保险费政策,缓缴期限阶段性延长至2022年底。按照国家和省统一部署,全面落实调整养老保险待遇水平,提高失业保险金标准,适时调整工伤保险待遇水平等工作。〔牵头部门:市社保局,责任部门: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园区)管委会〕
8.大力实施稳岗返还政策。优化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进一步提高返还比例。扩大失业保险留工培训补助发放范围至受疫情影响的所有困难参保企业。顶格落实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扩岗补助标准。推进小微企业工会经费返还工作,缓解企业经营压力。〔牵头部门:市社保局、市总工会,责任部门:市人社局、市税务局,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园区)管委会〕
9.加快推动交通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加快推进普通国省干线公路项目建设。在确保完成农村公路100公里、实施安防工程56公里、危桥改造8座,完成投资2.4亿元的基础上,再新增农村公路新改建24公里、实施安防工程40公里,新增完成投资2000万元等。实施洮儿河福顺大桥等交通基础设施工程等项目,织密“一环八射”向心公路网。〔牵头部门:市交通运输局,责任部门: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林草局,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园区)管委会〕
10.加快推进城市建设。整体改造提升森林公园,加强城市出入口改造和城区绿化美化工作。推动雨污分流和现有污水处理厂达标排放,新建工业污水处理厂。加快城市更新行动,扎实推进城市棚户区和老旧小区改造。实施供热“一城一网”建设。〔牵头部门:市住建局,责任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园区)管委会〕
11.加快建立完善入廊制度和收费标准。符合入廊条件的企业应入尽入,制定完备的入廊准入制度和合理的收费标准。〔牵头部门:市住建局,责任部门:市发改委,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园区)管委会〕
12.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加强房地产市场秩序整治力度,严格落实贷款购买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和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推动《白城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暂行)》尽快实施。研究落实下调二手房交易税等政策措施。〔牵头部门:市住建局、人民银行白城中心支行、市财政局,责任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园区)管委会〕
13.降低市场主体用水用电用网用气等成本。对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设立6个月缓缴期,欠费不停供,免除在此期间产生的欠费滞纳金。严格执行2022年中小微企业宽带和专线平均资费再降10%等政策。〔牵头部门:市住建局、市市场监管局、市通信管理办,责任部门:市能源局、白城供电公司,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园区)管委会〕
14.推动阶段性减免市场主体房屋租金。严格落实2022年对承租国有房屋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免3个月租金,位于新冠肺炎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级行政区域内的延长至6个月等政策。〔牵头部门:市财政局、白城银保监分局,责任部门:市商务局、市税务局、人民银行白城中心支行,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园区)管委会〕
15.加大对民航、交通运输等受疫情影响较大行业企业的纾困支持力度。支持我市民航企业积极争取民航发展基金,鼓励各级政府参与机场基础设施建设。鼓励域内银行保险机构对交通运输企业加大融资支持力度。〔牵头部门:市财政局,责任部门:市税务局、人民银行白城中心支行,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园区)管委会〕
16.完善交通物流保通保畅政策。严格执行《吉林省重点物资运输车辆通行证》审核发放工作制度,在高速公路收费站、国省干线公路省界、车流量较大的高速公路服务区科学设置核酸检测服务站,实行“即采即走即追”的人员封闭管理模式。开展关爱货车司机、出租车司机和快递员等新就业形态劳动者行动等活动。〔牵头部门:市交通运输局、市卫健委、市总工会,责任部门:市公安局、市邮政管理局,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园区)管委会〕
17.加大对物流业的支持力度。年底前,全市实现45%的乡镇建成综合运输服务站,40%的建制村建成农村物流服务点。完成洮南市客运站升级改造“客货邮融合”等项目。〔牵头部门:市交通运输局、市发改委,责任部门: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供销社、市邮政管理局、市财政局,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园区)管委会〕
18.落实就业优先政策。抓好援企稳岗、就业援助,做好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城镇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就业工作。完善农村转移人口和农村劳动力就业创业支持政策。力争全年完成新增就业12000人。制定《白城市2022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方案》,计划培育农民1700人等。〔牵头部门:市人社局、市农业农村局,责任部门:市财政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民政局、市社保局,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园区)管委会〕
19.做好统筹发展和安全相关工作。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全面落实“三管三必须”,创新实施“必查制”,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严防交通、建筑、燃气等方面安全事故。健全防灾减灾救灾体系,实施自然灾害防治重点工程,加强应对处置灾害能力建设。做好汛期防汛工作和森林防灭火工作,督促各地做好应急避难场所建设等。〔牵头部门:白城银保监分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应急局,责任部门:市金融办、市住建局,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园区)管委会〕
20.打造优质营商环境。加强诚信建设,深化政务公开,提升信用修复服务水平,开展线上线下宣传,提升企业修复意愿,开辟绿色通道,缩减修复时间。〔牵头部门:市政数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园区)管委会〕
21.优化行政审批服务。畅通线上线下办事通道,持续推行政务服务“不打烊”,提升审批服务效能,实行特事特办、即来即办、随时约办。开通复工复产专线。拓展城区实体政务大厅和乡村便民服务中心服务功能,实行“一站式服务”“一门式办理”。对核准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估价机构行政许可有效期顺延至2022年6月30日。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时间分别压缩短至30日和15日。对采取非承诺制管理的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事项办理时限压减至7个工作日(不含不计时环节)。全面推广“办电e助手”,最大限度加快办电速度等。〔牵头部门:市政数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局、白城供电公司,责任部门:市直及中省直有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园区)管委会〕
(二)工业商贸专班
组 长:沈雪松 副市长
副 组 长:郭 佳 市政府副秘书长
联 络 员:赵 鑫
22.鼓励对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货车司机贷款及受疫情影响的个人住房与消费贷款等实施延期还本付息等举措。〔牵头部门:白城银保监分局、人民银行白城中心支行,责任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园区)管委会〕
23.加大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力度。对于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按照其普惠小微贷款余额增量的2%提供激励资金,全市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增速保持稳定增长。〔牵头部门:人民银行白城中心支行、市总工会,责任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园区)管委会〕
24.推动实际贷款利率稳中有降。发挥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改革作用,有效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发放优惠利率贷款,推动企业综合融资成本稳中有降。〔牵头部门:人民银行白城中心支行,责任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园区)管委会〕
25.提升资本市场融资能力。推动地方性法人金融机构发行小微企业、绿色金融债。推动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发展,拓宽企业融资渠道。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债务融资工具,优化融资结构,缓解企业融资难题。深入实施企业上市“吉翔”计划,支持成来电气、德信公司、天意辣椒等有上市意愿且成长性强的域内企业加快上市步伐。〔牵头部门:人民银行白城中心支行、市金融办、市财政局,责任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园区)管委会〕
26.加强融资服务。开展线上银企对接活动。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压力。引导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入驻“信易贷”平台,进行实名认证,发布融资需求,促进银企对接,为企业授信。〔牵头部门:市金融办,责任部门:各相关部门、县(市、区)政府、开发区(园区)管委会〕
27.加大对基础设施建设和重大项目的金融支持力度。引导各类金融机构,投放更多更长期限贷款,为项目建设提供中长期稳定的资金支持。引导和鼓励金融机构提供信贷资金支持,确保项目资金需求。根据交通重点项目进展和施工企业需要,积极协调银行予以贷款支持。〔牵头部门:人民银行白城中心支行、市金融办、市发改委,责任部门:白城银保监分局、市能源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畜牧业发展服务中心、市商务局、市文广旅局、市交通运输局,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园区)管委会〕
28.实施“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工程。建立政银企对接、产业链供应链衔接、企业家培养“三项机制”。力争2022年全市工业领域新增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3户以上、新增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10户以上。〔牵头部门:市工信局,责任部门: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住建局、市文广旅局、市能源局,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园区)管委会〕
29.加大助企工作力度。实行减产企业清单化管理,逐一制定包保方案,力争敖东药业等企业产值增速实现正增长。滚动推进“个转企、小升规”,完成“个转企”400户,新升规工业企业15户以上。〔牵头部门:市工信局、市市场监管局,责任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园区)管委会〕
30.强化企业生产要素保障工作。加强复工复产企业煤、水、电、气、热等重点生产要素保障。〔牵头部门:市工信局,责任部门:市能源局、市住建局,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园区)管委会〕
31.支持科技研发项目。市本级计划投入科技创新专项资金90万元,支持市本级重点科技研发项目20项左右;拟争取省级科技发展计划项目5项以上,计划争取项目资金200万元以上。〔牵头部门:市科技局,责任部门:市财政局,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园区)管委会〕
32.加强招商引资工作。发挥市县两级开发区(园区)招商引资主战场作用,强化招商力量、完善工作机制,开展叩门招商、专题招商、以商招商。开展开发区“对标先进、争先晋位”活动,培育区域经济增长极。〔牵头部门:市商务局,责任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园区)管委会〕
33.推动商贸服务业尽快全面复业。印发《商贸企业复商复市指导手册及政策汇编》,努力恢复商贸市场活力。积极推动体育场馆、健身场所、电影院等场所复业。鼓励、支持美容美发、室内(地下)游泳馆有序恢复营业,满足居民日常生活需求。繁荣商贸经济,培育壮大限上商贸企业,构建“123”夜间消费区,促进消费扩容增效。〔牵头部门:市商务局、市文广旅局、市卫健委,责任部门:市市场监管局,市金融办、市财政局,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园区)管委会〕
34.培育高质量市场主体。鼓励扶持欧亚、居然之家、森昊物流、中农批发等企业发展,力争更多企业进入全省限上前300名。〔牵头部门:市商务局,责任部门:市发改委,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园区)管委会〕
35.着力促进汽车、家电等大宗消费。适时开展消费券促销活动,专项资金向汽车、家电行业倾斜。鼓励银行机构加强政企银多方联动,开展汽车下乡、家电下乡等活动,推动大宗消费市场恢复。〔牵头部门:市商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住建局、市工信局、人民银行白城中心支行,责任部门:市财政局、市城管局,市文广旅局、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供销社、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局、市能源局,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园区)管委会〕
36.推动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落实国、省支持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的具体措施,维护市场竞争秩序,以公平竞争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牵头部门:市商务局、市科技局,责任部门:市发改委、市政数局、市委网信办、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园区)管委会〕
37.优化企业复工达产政策。根据省级重点产业链供应链“白名单”企业,建立与“白名单”企业对接联系和服务保障机制,开展“服务企业月”活动,加强对“白名单”企业生产调度监测,全力以赴帮助企业协调解决关键原辅材料和配套零部件供应、员工到岗生产和物资运输等问题,密切跟踪调度企业生产运行,确保企业平稳有序生产。〔牵头部门:市工信局,责任部门:市交通运输局、市能源局、市商务局,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园区管委会〕
38.加强外贸外资企业经营保障。严格执行外贸外资重大信息报告机制。解决外贸发展堵点难点问题。着力降低企业贸易成本。〔牵头部门:市商务局,责任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园区)管委会〕
39.用好外经贸发展资金。利用现有专项资金,对企业给予补贴,对有突出贡献的外经贸企业给予重点支持。〔牵头部门:市商务局,责任部门:市财政局,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园区)管委会〕
40.加强出口信用保险支持。扩大出口信用保险覆盖面,帮助企业应对风险。〔牵头部门:市商务局,责任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园区)管委会〕
41.多元化开拓国际市场。巩固传统市场、开发新兴市场。引导企业开拓“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市场。〔牵头部门:市商务局,责任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园区)管委会〕
42.加快外贸新业态发展。鼓励企业开展跨境电商业务;开展跨境电商相关培训,提高企业对跨境电商的认知程度。〔牵头部门:市商务局,责任部门:市财政局,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园区)管委会〕
43.优化市场主体开办、注销流程。一方面,优化市场主体开办流程,持续深化企业开办“网上办、一日办、免费办”,积极推行个体工商户开办“一网通办”,实现市场主体开办便利化。另一方面,优化市场主体注销流程,进一步扩大简易注销覆盖面,简化办事流程。推动市场主体退出再提速,将简易注销公告时间由原来45天缩短到20天。〔牵头部门:市市场监管局,责任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园区)管委会〕
(三)粮食及农产品供给专班
组 长:黄秀清 副市长
副 组 长:刘跃波 市政府副秘书长
联 络 员:王 浩
44.奋力夺取粮食丰收。坚持以“三大增粮行动”为抓手,打造“千亿斤粮食”工程增产主体区。高质量完成省下达的1459.7万亩粮食播种任务。加快高标准农田项目前期工作,年底确保完成今年40万亩建设任务。深入推进“黑土粮仓”科技会战,建设镇赉四方坨子万亩级核心示范区和5个千亩级辐射示范基地。严格落实保护性耕作补贴政策,实施保护性耕作面积546万亩。在完成第一轮对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发放工作的基础上,继续做好第二批一次性补贴发放工作。落实好国家2022年稻谷、小麦最低收购价政策和玉米、大豆生产者补贴政策,充分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正常年景下,全市粮食产量稳定在110亿斤以上。〔牵头部门:市农业农村局,责任部门: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林草局,各县(市、区)政府〕
45.扎实推进盐碱地综合治理。组织开展全市可开发未利用地尤其是盐碱地现状调查,全面摸清位置、面积、权属及发包情况,规范建立数据库,做到上图上表。积极争取纳入国家盐碱地综合治理试点。经过几年努力,将大安市打造成全国盐碱地综合治理示范区。筹建市县两级盐碱地综合治理国有投资公司,制定全市未利用地五年有序开发规划,出台《关于引导和规范社会资本参与耕地后备资源开发利用的实施意见》。完成大安市新平安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洮北区洮河镇等10个乡镇(场)土地综合整治等21个盐碱地治理项目验收入库,新增耕地11.11万亩。抓好通榆县土地增减挂钩指标交易,实现交易规模9000亩。〔牵头部门:市自然资源局,责任部门: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市、区)政府〕
46.持续壮大肉牛产业。坚持“四化”发展举措,推进“千万头肉牛”工程。良种化繁育方面,积极推动各县(市、区)肉牛冻精补贴政策落实到位,重点抓好洮北德信公司育种场扩建项目,创新抓好草原红牛特色种质资源保护扩群、提纯复壮。规模化养殖方面,重点抓好通榆吉运、镇赉和合2个万头养殖基地。推动通榆10个千头规模养殖小区10月前竣工。完成洮南东北牧业2个养殖场及中农吉牧养殖场联营改造。全市建成10个万头乡镇、50个千头村,肉牛养殖主体发展到1.4万户。精深化加工方面,重点抓好通榆吉牛20万头、镇赉和合10万头肉牛屠宰加工项目,力争年底前投产试运行。品牌化打造方面,积极参与“吉牛”餐食品牌创建,依托通榆草原红牛、通榆草原红牛肉、敖牛山黄牛、万宝敖牛山黄牛肉4个国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采取区域公用品牌、企业品牌、产品品牌“三位一体”模式,培育和打造白城特色肉牛品牌。加大肉牛担保贷款和保险力度。到2022年年末,全市肉牛饲养量力争达到70万头。〔牵头部门:市畜牧业发展服务中心、市财政局,责任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园区)管委会〕
47.全力打造农产品加工十大产业集群。围绕主粮加工、肉乳制品加工、杂粮杂豆加工“三条线”,培育和打造玉米、水稻、肉牛、乳品、生猪等十个彰显白城优势和特色的农业产业集群,引领农产品加工向健康食品产业拓展延伸。主粮加工领域,重点抓好梅花2万吨黄原胶、镇赉15万吨柠檬酸、益海嘉里稻米二期、洮北佳顿5000吨营养米粉项目。肉乳制品加工领域,重点抓好通榆吉牛20万头肉牛屠宰加工、镇赉和合10万头肉牛屠宰加工、飞鹤乳品加工和生态牧场二期、通榆牧原400万头生猪屠宰加工项目。杂粮杂豆加工领域,加大招商引资力度,补齐短板,通过发行专项债方式,力争签约落地通榆县农产品融合发展示范园项目,开发杂粮杂豆系列制品。到2022年年末,全市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企业产值达到120亿元以上。〔牵头部门:市农业农村局、市畜牧业发展服务中心,责任部门: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金融办、市科技局、市自然资源局,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园区)管委会〕
48.加快实施重大水利工程。着眼构建区域畅通循环水系,积极推动和衔接“大水网”工程。谋划和实施“大水网”、引嫩济洮、嫩江干流补充治理、白沙滩灌区续建配套、百里绿水生态长廊“五大水利工程”。抓好洮儿河一期治理、洮儿河常态补水、引水入城等工程,谋划河湖连通二期,构建畅通的区域循环水系。推进引嫩济洮工程前期论证,年底前完成工程规划报告编制,争取早日实现项目落地。加快推动嫩江干流补充治理工程立项审批,实施月亮泡水库水毁修复工程建设。完成百里绿水生态长廊新开河段造林绿化规划设计及造林整地工作。持续推动白沙滩灌区续建配套和现代化节水改造,改善灌溉面积15.72万亩。〔牵头部门:市水利局、市引嫩入白建设管理局、市自然资源局、市林草局,责任部门: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洮儿河灌区管理局,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园区)管委会〕
(四)稳投资工作专班
组 长:李子罡 副市长
副 组 长:刘德江 市政府副秘书长
联 络 员:周 闯
49.加大重大投资项目建设力度。聚焦新能源、新装备、新材料、新农业、新旅游、新电商“六新产业”和新基建、新环境、新生活、新消费“四新设施”,建立高质量的“双百项目储备库”,全年深度谋划亿元以上招商项目100个、向上争取资金项目100个。全年计划实施5000万元以上重点项目176个。推动通榆牧原400万头生猪屠宰、水发电力装备产业园等项目竣工投产。每个县(市、区)新上5个、开发区(园区)新上3个亿元以上产业项目。实行项目建设专项调度和“赛马”机制,适时召开现场会,营造比学赶超的浓厚氛围,确保投资增速全省领先。〔牵头部门:市发改委,责任部门:市工信局、市能源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利局、市畜牧业发展服务中心、市交通运输局、市住建局、市文广旅局、市自然资源局,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园区)管委会〕
50.全力推进清洁能源和绿电园区建设。加快“陆上风光三峡”建设,实施新能源项目300万千瓦以上,力争全市新能源装机突破1000万千瓦。全链条、集群式抓好三一、东方电气、远景等装备制造产业园区建设,支持通榆打造全省新能源产业集群化发展示范区。协同推进配电网和调度中心建设,争取12月底前具备供电调度能力。加快推进白城绿电产业示范区铅碳电池、负极材料等首批示范项目。加强与远景集团对接合作,争取“零碳产业园区”年内有实质性突破。〔牵头部门:市能源局,责任部门:各相关部门、县(市、区)政府、开发区(园区)管委会〕
51.加快推进“十四五”规划重点项目实施。对省、市“十四五”重大项目实行入库管理,推动项目前期,力争项目早开工。〔牵头部门:市发改委,责任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园区)管委会〕
52.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切实做好受疫情影响企业住房公积金缓缴和缴存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逾期处理等工作。根据当地房租水平和合理租住面积,可提高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额度。支持政策实施时限暂定至2022年12月31日。〔牵头部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任部门:市财政局、人民银行白城市中心支行,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园区)管委会〕
53.完善社会民生兜底保障措施。落实好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保障群众生活水平不受疫情及物价上涨影响。通过财政资金直达机制,确保中央和省级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发放到位。持续做好重要民生商品和防疫物资价格监测,统筹做好保供稳价工作。〔牵头部门:市发改委,责任部门: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商务局、市社保局,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园区)管委会〕
(五)文旅产业专班
组 长:常 预 副市长
副 组 长:孙伟光 市政府副秘书长
联 络 员:梁 博
54.促进文旅市场全面复苏。统筹嫩江湾、月亮泡水库、月亮泡镇旅游一体开发,推进“一线多点”重点景区景点提质升级,建设敖牛山风灵谷度假区,谋划向海景区旅游综合开发等项目。加快城四家子遗址、辽吉省委、辽北省政府旧址等项目建设。设计10条左右乡村旅游精品旅游线路,新评定5个以上A级乡村旅游经营单位。适时开展2022白城草原湿地文化体育旅游节系列活动和“冰舞鹤乡”文化体育冰雪节系列活动。谋划开通白城至长三角航线。〔牵头部门:市文广旅局,责任部门:市发改委、党史研究室、市金融办、市商务局,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园区)管委会〕
(六)维护经济秩序专班
组 长:陈 锋 副市长
副 组 长:宋力民 市政府副秘书长
王维刚 市政府副秘书长
联 络 员:郎志野
55.营造良好经济环境。依法严打经济犯罪活动,有力维护全市经济社会秩序等。〔牵头部门:市公安局,责任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园区)管委会〕
附件:白城市稳定经济增长工作领导小组
附件
白城市稳定经济增长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李洪慈 市长
副组长:纪 纲 副市长
陈 锋 副市长
黄秀清 副市长
沈雪松 副市长
李子罡 副市长
常 预 副市长
成 员:孟凡平 市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
宋力民 市政府副秘书长
郭 佳 市政府副秘书长
孙伟光 市政府副秘书长
刘景利 市政府副秘书长
刘德江 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发改委负责人
刘跃波 市政府副秘书长
伍拾煤 市政府副秘书长
王振江 市发改委副主任
段颖越 市科技局局长
陈景祥 市工信局副局长
齐 军 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
费建伟 市民政局局长
林树岩 市财政局局长
潘广明 市人社局局长
梁志勇 市自然资源局局长
张会峰 市生态环境局局长
王海东 市住建局局长
孙乃岩 市城管局副局长
李德安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范 非 市水利局局长
刘贵宝 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吴茂强 市商务局局长
张 艳 市文广旅局局长
张悦龙 市卫健委主任
孙海波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
孙晓东 市应急管理局局长
车晓光 市市场监管局局长
任克南 市金融办主任
张 军 市政数局局长
苏永新 市林草局局长
张晓波 市能源局局长
李 强 市畜牧业发展服务中心负责人
张 东 市供销社主任
杨国明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
姜永平 市引嫩入白建管局党组书记
宫玉峰 市洮儿河灌区管理局局长
杜艳秋 市总工会常务副主席
刘 梅 市委网信办副主任
王维刚 市信访局副局长
闫秀丽 党史研究室主任
宗学君 市税务局局长
张宝祥 市社保局局长
齐永红 市邮政管理局局长
顾 棽 白城银保监分局局长
王立春 人民银行白城中心支行行长
袁 锐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白城分行行长
隋志文 市通信管理办副主任
温建军 白城供电公司总经理
孙英宇 洮北区区长
谭鸿举 镇赉县县长
高熙礼 洮南市市长
王海刚 通榆县县长
王天昊 大安市市长
仲伟刚 白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
梁子军 白城工业园区管委会主任
白城市稳定经济增长工作领导小组下设财税政策保障、工业商贸、粮食及农产品供给、稳投资工作、文旅产业、维护经济秩序六个工作专班。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协调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发改委负责人刘德江同志兼任。
联络员:王力 王聪 联系电话:32249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