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售电网获悉,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能源局近日印发关于开展零碳园区建设的通知,通知指出,支持有条件的地区率先建成一批零碳园区,国家发改委将在试点探索、项目建设、资金安排等方面对零碳园区建设给予积极支持。各地区发展改革委要会同本地区工业和信息化、能源主管部门等推荐有条件、有意愿的园区建设国家级零碳园区。各地区推荐园区数量不超过2个,于8月22日前将推荐园区名单及建设方案报送国家发展改革委。
通知明确了零碳园区建设的重点任务,其中在用能结构转型方面强调:加强园区及周边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支持园区与周边非化石能源发电资源匹配对接,科学配置储能等调节性资源,因地制宜发展绿电直连、新能源就近接入增量配电网等绿色电力直接供应模式,鼓励参与绿证绿电交易,探索氢电耦合开发利用模式。推动园区积极利用生物质能核能、光热、地热、工业余热等热能资源,实现供热系统清洁低碳化。探索氢能、生物质等替代化石燃料和原料。
此外,通知指出支持园区加强改革创新。支持地方政府、园区企业、发电企业、电网企业、能源综合服务商等各类主体参与零碳园区建设,围绕实现高比例可再生能源供给消纳探索路径模式。鼓励有条件的园区以虚拟电厂(负荷聚合商)等形式参与电力市场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和电力系统稳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