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维护广大电力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保障人民群众满意用电,进一步提高供电企业供电质量水平,根据《供电企业信息公开实施办法》(国能发监管规〔2021〕56号)及新疆能源监管办《关于每季度上报供电可靠率和电压合格率的函》的工作要求,现将新疆区域2022年第一季度供电可靠率、电压合格率统计情况进行公布(详见附件)。
从各供电企业上报的“两率”数据来看,“两率”指标均能满足新疆区域供电质量监管标准。其中,国网新疆电力有限公司巴州、奎屯、博尔塔拉、喀什统计城市居民供电电压合格率为100%;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三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统计城市居民、农村居民供电电压合格率为100%。
根据新疆能源监管办《关于开展新疆区域电压合格率数据统计分析工作的通知》的工作要求,个别供电企业在落实此项工作时存在未按期报送数据的情况,例如:农六师奇台垦区电力有限公司。
各供电企业要做好10千伏供电线路和D类电压监测点工作,做好数据收集、汇总和上报工作,真实反馈“两率”监测信息。同时,我办将定期向社会公布新疆区域供电可靠率和电压合格率相关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如发现公布内容不属实的,可以进行投诉或举报。新疆能源监管办将不定期进行现场检查,对上报数据不真实的情况将采取相应的监管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