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震表示,我国能源需求还在不断增加,碳排放仍处于上升阶段,尚未达到峰值。从能源消费结构看,我国仍以化石能源消费为主。
黄震建议:
一、加快“双碳”法制体系建构,加强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立法,为实现碳中和提供法律保障。
二、大力推进低碳、零碳、负碳科技创新,加大可再生能源发电、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可再生燃料、碳捕集与利用和储能等领域的基础研究和关键技术攻关的支持力度。建立完善绿色低碳技术评估、交易体系,加快创新成果转化与应用。
三、加快能源与碳市场体系建设,大力推进电力、石油、天然气和二氧化碳排放权交易系统建设。
四、建设产品生命周期碳排放核算标准体系,建立产品在整个生命周期内碳排放数据库,并加强产品碳排放核算结果对企业的激励引导作用。
五、大力发展海上风电,对推动沿海地区能源转型、提高能源自给率,以及迈向海洋强国等都具有重要战略意义。
六、沿海地方政府加大力度做好规划,完善相关配套财税、用海用地、审批备案等方面的优惠政策,推动海上风电绿证优先交易,逐步推行绿证强制性认购办法,通过绿证交易使发电企业获得部分收益补偿。同时,尽快出台深远海海上风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加大技术创新力度,打造公共技术服务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