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年,中国能源的绿色低碳转型正在不断创造历史和荣光。(来源:微信公众号“能源评论首席能源观”作者:王伟)数据显示,2021年,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容量上半年首超10亿千瓦,下半年首超煤电;2022年,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占总装机比重有望首次达到50%。1月27日,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以下简称“中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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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电联:继续增加国内煤炭供应总量 并形成煤矿应急生产能力

2022-01-29 17:03 来源: 能源评论•首席能源观 作者: 王伟

这两年,中国能源的绿色低碳转型正在不断创造历史和荣光。

(来源:微信公众号“能源评论•首席能源观”作者:王伟)

数据显示,2021年,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容量上半年首超10亿千瓦,下半年首超煤电;2022年,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占总装机比重有望首次达到50%。

1月27日,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以下简称“中电联”)发布《2021-2022年度全国电力供需形势分析预测报告》,报告显示,截至2021年年底,全国全口径发电装机容量为23.8亿千瓦,全口径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容量达到11.2亿千瓦,首次超过煤电装机规模(11.1亿千瓦)。

中电联秘书长、新闻发言人郝英杰介绍, 2021年,全国全社会用电量为8.31万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0.3%;预计2022年全社会用电量8.7万亿~8.8万亿千瓦时,同比增长5%~6%。值得关注的是,2022年我国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占总装机比重有望首次达到50%。具体来看,2022年将新增发电装机容量2.3亿千瓦左右(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投产约1.8亿千瓦),全口径发电装机容量达到26亿千瓦左右。届时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合计将达到13亿千瓦左右,有望首次达到总装机规模的一半,其中,水电4.1亿千瓦、并网风电3.8亿千瓦、并网太阳能发电4.0亿千瓦、核电5557万千瓦、生物质发电4500万千瓦左右。煤电装机容量11.4亿千瓦左右。报告显示,2021年用电量快速增长主要受国内经济持续恢复发展、上年同期低基数、外贸出口快速增长等因素拉动。一、二、三、四季度,全社会用电量同比分别增长21.2%、11.8%、7.6%和3.3%,受同期基数由低走高等因素影响,同比增速逐季回落。2021年,全社会用电量两年平均增长7.1%,各季度两年平均增速分别为7.0%、8.2%、7.1%和6.4%,总体保持平稳较快增长。

从行业来看,部分新兴制造业行业用电量高速增长,风能原动设备制造用电量同比增长25.4%,新能源车整车制造用电量同比增长46.8%,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用电量同比增长91.3%,反映出制造业延续转型升级态势。在第三产业,得益于电动汽车的持续迅猛发展,充换电服务业用电量两年平均增速达到79.0%。

当下,全球疫情仍在持续,外部形势更加复杂多变,能源电力行业既要保障电力供应,又要积极推动能源转型。宏观经济、燃料供应、气温、降水等多方面因素均给电力供需形势带来较大的不确定性。中电联提出有关建议如下:

首先,要确保电力燃料稳定供应,发挥煤电兜底作用,保障电力供需平衡。

一是加强能源安全监测预警。提升对电力燃料运行和发展趋势的监测能力、对潜在能源供需风险的研判预警能力,关注重点时段重点区域的供需形势,及时发布监测预警信息,保障能源稳定运行。

二是继续增加国内煤炭供应总量,并形成煤矿应急生产能力。坚定不移增加国内煤炭供应能力,加大优质产能释放力度,增加煤炭总供给。制定煤矿保供与弹性生产办法,优先组织满足条件的先进产能煤矿按一定系数调增产能,形成煤矿应急生产能力。加快推进煤炭储备能力建设,多措并举扩大煤炭储备规模,提升全国储煤能力。保持进口电力燃料政策的稳定性,通过市场手段调节进口煤供应,充分发挥进口电力燃料的有效作用。

三是推进电煤中长协签订及履约监管工作。进一步明确煤炭中长期合同采用“基准价+浮动价”价格机制的基本要求,规范合同签订,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国家政策。加强履约监管,明确监管范围,所有合规中长期合同均应纳入政府监管,且标准要求一致;将中长期履约评价纳入企业信用体系,建立信用管理常态化机制,对恶意违约、中长期合同履约率过低的责任方企业,实施失信联合惩戒。

四是继续给予火电企业金融等政策支持,保障企业燃料采购资金。对符合支持条件的煤电、热电等企业建立快速响应机制,开辟绿色办贷通道,优先安排贷款审批投放;对符合支持条件的煤电等企业和项目不违规抽贷、断贷,维持企业资金链正常运转,切实保障企业燃料采购资金到位,避免因资金短缺而出现缺煤缺气停机问题。

其次,要发挥行政和市场两种调节手段,平抑电力产业链波动。

一是合理确定电煤中长期合同基准价格。综合考虑系统安全及发电企业可持续稳定生产,合理确定电煤中长期合同基准价格;强化“基准价+浮动价”机制的唯一性、严肃性,严禁各区域、各煤矿自行创设指数和定价机制,避免多种价格机制和捆绑搭售引起的价格体系混乱。

二是理顺市场环境下电价形成机制。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煤价机制,引导煤价长期稳定在合理区间。督促各地加快落实《关于进一步深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的通知》(发改价格〔2021〕1439号)文件中燃煤基准价上下浮动20%的政策,切实有效疏导煤电上网电价。稳定上下游价格,防止产业链波动推高终端用能成本,控制燃料及电力成本在社会成本可承受范围之内,促进经济健康可持续发展。

三是加快全国统一电力市场建设,完善电力市场规则体系。深化电力市场建设,加快建立现货市场、辅助服务市场和容量补偿机制,完善电价形成机制,给予提供调频、备用等辅助服务的煤电机组合理补偿,化解沉没成本,促进煤电企业可持续发展。进一步明确跨省跨区送电交易价格形成机制。

四是深化电力需求侧管理,加强有序用电执行管控。推动电力需求侧管理向“市场化响应”转变,拉大峰谷分时电价差,调动各类负荷侧资源参与系统调节,提高电力系统运行效率。建立健全分级有序用电应急管理工作机制,强化有序用电工作措施。

最后,要加快推进新型电力系统建设,促进能源电力结构转型。

一是加快研发和突破新型电力系统关键技术。集中力量开展复杂大电网安全稳定运行和控制、大容量风电、高效光伏、大容量储能以及低成本CCUS等技术创新。

二是科学有序推动大规模新能源建设。持续优化新能源发展布局,因地制宜发展新能源,在东部地区建立多能互补能源体系,在西部北部地区加大风能、太阳能资源规模化、集约化开发力度。针对新能源配置储能建立“统一调度、共享使用”的协调运行机制,最大程度发挥储能促进新能源消纳、调峰调频、功率支撑等多重作用。

三是科学有序推进煤电清洁转型,继续发挥煤电基础性作用。在推进煤电机组改造升级过程中,建议统筹考虑煤电节能改造、供热改造、灵活性改造及机组的技术特性,对不同类型的机组采用不同的供电煤耗改造基准线,不“一刀切”。建立合理的电价机制疏导“三改联动”技改成本。

四是加快构建大规模源网荷储友好互动系统。加大源网荷储协同互动,对电力柔性负荷进行策略引导和集中控制,充分利用用户侧资源,化解短时电力供需矛盾。将新型电力设备等多类型需求响应资源统筹纳入电力运行调度,提高电网的灵活性。

原标题:中电联: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创纪录!2021首超煤电,2022将占半壁江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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