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输配电网获悉,近日,国家能源局云南监管办公室发布了关于做好虚拟货币“挖矿”活动整治有关工作的通知。
通知要求:
一、加强异常用电监测分析。各供电企业要进一步开展并网发电数据、异常用电数据分析,运用技术手段监测监控,加大对除来水、调度等系统原因以外的并网电厂降负荷数据监控力度,防止公用并网电厂拉专线直供虚拟货币“挖矿”企业。
二、严格限制虚拟货币“挖矿”企业用电报装。各供电企业要严格用电报装业务审核,不得以任何名义向虚拟货币“挖矿·企业供电,在办申请的报装项目一律停止办理。
三、依法查处违法违规供电行为。各发电企业要严格落实电力业务许可制度,严禁以网前供电、拉专线等方式对新建虚拟货币“挖矿·项目的企业供电。严禁虚拟货币“挖矿”企业以任何形式发展自备电厂供电。同时我办将督促有关部门对已查实非法用电的虚拟货币“挖矿”企业依法采取停限电措施。
四、不允许虚拟货币“挖矿”项目参与电力市场。昆明电力交易中心要对参与电力市场的企业用户加强甄别,不允许虚拟货币“挖矿*项目以任何名义参与电力市场,不允许虚拟货币“挖矿项自以任何方式享受电力市场让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