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交易是为促进全球温室气体减排而采用的市场机制,已经成熟且市场化程度较高。未来碳交易也将向运营商开放,因此企业要做好充分的准备。
从经济学角度来说,“碳达峰”从本质来讲是为了人类生活环境的整体经济外部性,而牺牲局部的发展权。对于科技创新基础较好、能耗管理精细化较好的企业来说,“碳达峰”有利于企业发展;但是对于能源消耗依赖性强、科技创新缓慢、管理方式陈旧的企业来说,则恰恰相反。前者可以借助“双碳”形成成本优势和竞争优势,而后者只会徒增较重的“双碳”成本,成为经营负担。
当前,对于企业内部的碳交易国内外已经有一些理论研究和实践案例,业界对于电信运营企业内部的“双碳”研究比较少。电信运营商属于科技型企业,虽然有常年开展节能减排工作的基础,但之前节能减排的工作模式已经不能完全适应“双碳”管理工作的要求,未来面向“双碳”需要探索更高效的管理机制。
电信运营商“双碳”工作特点
主要以间接碳排放为主
世界资源研究所和世界可持续发展商业理事会提出了企业减排责任的3个“范畴”:“范畴一”是直接形成温室气体的排放,对于电信运营商来说是指企业在网络建设、网络运营维护和办公过程中,使用汽油、柴油、煤炭、木材等产生的直接排放的温室气体,当前主要以二氧化碳的形式表征,占10%左右;“范畴二”是电力和热力资源的消耗,对于运营商来说分成了两个组成部分,移动通信基站、数据中心和传统通信机房对电力的消耗占了95%以上,其余5%是办公电力消耗,由此带来间接的碳排放;“范畴三”是碳足迹的理念,对于电信运营商来说主要包括企业使用的设备、材料、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带来的碳足迹的增加和各类用户终端的间接碳排放。目前电信运营商“双碳”的研究和相关规划工作主要涉及前两个“范畴”,暂未涉及到“范畴三”,且主要以间接碳排放为主。
地区之间的互补性强
目前,国内三大电信运营商的主要业务区域已经覆盖全国各个省份。我国幅员辽阔,从经纬度、气候资源、矿产资源、新能源等角度来看,各地区之间的差异比较大,例如山西、内蒙地区煤炭资源丰富;北方、西北、西南地区年平均气温比较适宜数据中心的节能;而京津冀、华东、华南地区经济条件较好,但通信网络的用电量也相对较大,自然资源先天条件不如西部地区。因此对电信运营商而言,不同省份之间存在较大的互补性特点,包括数据中心的选址、算力资源的分配、碳配额的分配等,自然资源丰富的地区需要充分挖掘互补性潜力,潜力的释放过程也是形成碳资产的过程。
碳排放压力非常大
当前,我国正在建设数字中国、网络强国,大力发展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各行各业都在开展数字化转型,由此带来通信网络建设、数据中心算力的庞大需求。对于电信运营商来说,“双碳”一方面是制约,需求在不断增长,能耗在持续增加,“碳达峰”与“碳中和”的时间点却难以预测。目前三大运营商均已发布“双碳”行动计划,但是均未确定“碳达峰、碳中和”的具体时间表,可见运营商的碳排放压力之大。然而,另一方面也倒逼企业走高质量发展路线,变压力为动力。同时“双碳”将推动包括数字经济、信息消费、共享经济和智能技术在内的低碳经济发展,运营商也可通过赋能千行百业来推动全社会的“双碳”事业。
碳交易机制必要性
传统节能减排管理模式已经不适应“双碳”形势
“双碳”已经不仅仅是节能降耗,根据相关机构的统计分析,节能减排的工作量仅仅是双碳工作量的26%,而由双碳衍生的碳配额、碳资产、碳金融、碳交易、碳盘查、碳监测、碳审计、碳汇等一系列新兴产业,已经远远超越了节能的范畴,因此过去节能减排的工作模式已经不能适应“双碳”工作的要求。必须要从碳资产运营的角度考虑如何通过交易工具形成自主、自愿的工作模式。碳交易是为促进全球温室气体减排而采用的市场机制,已经成熟且市场化程度较高。未来碳交易也将向运营商开放,因此企业要做好充分的准备。
传统的绩效考核机制治标不治本
电信运营商传统的KPI考核主要侧重于业务量、运营收入、运营利润、运营成本等方面,对于能耗的考核缺乏体系化的思路,且缺少基础的能耗监测统计平台支撑。在“双碳”背景下,迫切需要转变考核方式,推动各省公司主动响应,化被动为主动走高质量的发展道路。传统绩效考核模式为了减少能耗成本采用的是负向激励模式,而“双碳”需要正向激励与负向激励相结合的模式。
推动CO机房DC化是必然趋势
当前,电信运营商旧机楼与传统CO机房的能耗占网络总能耗30%左右,属于“范畴二”的碳排放规模依然非常可观,这些旧机房PUE长年在2.0以上,但是缺乏节能减排的动力。CO机房DC化改造缓慢的原因有很多,基于网络稳定的角度考虑运维体系时可以发现,各省市如不做网元升级替换则一般不做大的变动;另外,汇聚机房、交换机房、传输机房、支撑网机房等CO机房改造需要大量资金投入,机房所有者宁愿能效比较低,也不愿意增加机房改造投入。但如果采用内部碳交易机制,则将推动运营商分公司向能效比低的通信机房挖潜。
“双碳”交易可行性
企业内部市场化可行性
企业内部市场化从理论到实践都已经有了大量积累,国内有些企业已经实施的“阿米巴经营模式”就是基于内部市场化原则,海尔的看板管理、人单合一等实践案例也是内部市场化的体现。电信运营商集团内部的各省公司属于分公司类型,对于电信集团这个上市公司来说,分公司之间的“转移支付”不属于关联交易,可以通过内部搭建碳交易平台、成立内部“双碳”基金来配套碳交易,进而推动电信运营商开展实时碳交易。
碳盘查模式逐步成熟
碳盘查是电信运营企业内部通过盘查主体的界定、排放统计范围的核定,形成碳盘查核算口径。目前国内碳盘查领域已经基本成熟。以各地环保部门为对口管理的碳盘查中介企业、咨询服务企业均可以提供碳盘查的中介服务。对于电信运营商来说,盘查的范围应包括分公司、控股公司、全资子公司等企业,对于控股公司应该按照控股比例进行核算,以做到“权责利”对等。
大型企业内部“双碳”成功案例
英国石油公司采用“总量控制与排放交易(Cap and Trade)”理念进行设计与管理,通过内部交易系统,与毕马威等机构合作开展监测与核证业务。此外,韩国SK公司、德国大众公司也开展过类似的内部碳交易行动。大型企业内部机构较多,管理工作如果过于细致将导致管理成本过大,通过内部市场化则可以促进整个公司系统化的平衡。
“双碳”交易方案
建立碳交易组织制度
确定参与主体,包括各个分公司交易单位、“双碳”基金管理部门、外部碳盘查与核证咨询机构。建立企业内部碳交易制度,包括组织架构、职能与职责,碳账户、碳配额、碳盘查的量化机制,碳交易机制和结算方法,内部协议机制、碳交易监督和内部申诉机制,通过碳交易制度自上而下做好“双碳”的管理。
建立碳交易账户
电信运营商可以按照要考核的内部排放部门(单位)建立碳账户和碳交易账户,碳账户以碳盘查机构提供数据为准,包括历史碳排放数据和碳汇等“碳中和”活动形成的碳积分。碳交易账户是内部各公司交易的专用账户,可以按照年度利润、资源禀赋分配初始碳配额。企业可以成立“双碳”基金账户参与碳交易,投资“双碳”基础科技研发工作,可将研发形成的创新成果投入内部拍卖或者以共享的形式产生节碳效益。这样做的目的是通过少量资金撬动各省分公司对“双碳”投入的积极性,使总部也能参与到“双碳”开发中。
实施配额制
碳配额就是企业的碳资产,自主配额的制定要严于国家主管部门的要求,对省公司配额的分配也要比政府对当地省公司的要求严格。初始配额可以按照运营商总体的控制指标额度,按照经营收入比例、自然资源禀赋等进行初始分配。当年运营商省级分公司的“碳中和”活动,加上企业本年度可以用的碳配额即为总的碳资产。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总量的确认就是通过量化计算,根据业务增长、“范畴一”和能源消耗确定“碳达峰”时间。运营企业内部各省份(子公司)之间总量额度的控制按照“基准制”和“成效制”两种模式,所谓“基准制”就是参照往年的碳排放总量按照集团总部确定的达峰时间和每年的增幅水平确定增速系数;而“成效制”是由单位业务收入、自然资源禀赋等带来的平均碳排放水平确定。
做好内外部的碳交易衔接
目前全国碳交易市场聚焦于高耗能、高污染等直接排放企业,而对于类似电信运营商这种间接碳排放的企业,还没有被正式纳入碳交易成员单位。未来,当“双碳”产业上游企业逐步完善后,国家及各省政府将开展下游企业的碳排放配额、碳交易工作,因此尽早施行的内部碳交易机制也是为日后企业外部碳交易市场的全面开放进行预演。
“双碳”交易模型
电信运营商内部碳交易市场的管理机制本质是通过市场化规则推动“双碳”工作的成本最优化,以保证在网络安全、绿色、可靠的前提下,推动运营商内部的高质量发展。随着“双碳”外部政策形势趋紧,碳交易将逐步成为卖方市场,创造一定的利润,且这部分利润可以继续加大创新投入,进一步提高参与部门“双碳”工作的积极性。目前我国碳交易价格从上线时的48元/吨一路上涨,最高时涨至61.07元/吨,而欧洲碳交易价格是中国的10倍,由此可见,碳交易卖方市场格局将长时间延续下去。
碳交易的具体交易规则是:参与成员单位通过初始碳配额获得碳交易资格,当配额不足时可进行购买,而配额有盈余时可进行售出,具体价格可以参考外部市场的碳交易价格。当碳配额有盈余但没有买家时,可通过内部碳基金实施碳质押、碳托管或者碳债券等方式存储,也可以节余到下一个年度。具体碳配额盘查机构由第三方咨询机构承担,可以采用年度招标的形式进行。
总之,“双碳”工作是未来40年中国在环境保护领域的重要核心举措之一,监管政策将越来越严格,电信运营商通过内部市场化机制实施碳交易,可以做到未雨绸缪,以“双碳”管理机制的创新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