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了广东省阳江市创建碳普惠试点技术支持服务项目招标公告,项目预算金额为143.98万元。
项目内容
1、制定阳江市碳普惠制试点建设总体工作方案
根据已有的省内碳普惠制试点工作经验与总体思路,进行实地调研,制定碳普惠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明确总体思路、工作目标、主要任务,选择进行碳普惠制试点的区域和低碳行为(如促进试点小区废旧物品回收利用、推广低碳产品等,根据调研情况及主管部门需求进行确定),并制定工作计划、保障措施,完成市碳普惠试点总体方案。
2、设计碳排放量化方法学与制定碳币发放规则
根据省级碳普惠相关文件和指南,提出阳江市碳普惠试点低碳行为的减排量量化方法学,提出碳减排量与碳积分之间的碳币发放规则,搭建低碳行为、减排量估算以及碳积分累计之间的换算体系,为碳普惠平台提供的技术支持。
3、设计碳普惠制激励体系
从荣誉激励、政策激励和商业激励三个方面来建立碳普惠激励体系,如对碳积分数量获取排名前列的相关方进行表彰、研究碳积分与公共服务的衔接、引导商户加入碳普惠为低碳行为提供优惠等。
4、构建省碳普惠平台对接模块
搭建阳江市碳普惠制试点平台,形成省级碳普惠平台的阳江子系统,使本地居民可以在碳普惠平台上通过低碳行为获得积分或碳币来兑换商户提供的商品,参与碳普惠制的商家也可以通过平台提供奖品兑换。
5、碳普惠试点运行与宣传工作
通过举办宣传活动,普及碳普惠理念及普惠方式,鼓励个人、商户及社区参与碳普惠建设。在碳普惠试点的运行阶段,通过开展不同的活动来引导居民进行试点低碳行为,并获取相应的碳币奖励,提升阳江市的绿色低碳意识,逐步形成公众、企业和政府共同创建低碳阳江的新局面。
6、试点工作经验总结及示范推广
编制试点工作总结报告,组织开展碳普惠系统培训、能力建设和宣传推广试点工作。召开碳普惠制试点工作经验交流会,及时总结推广经验,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积极推进低碳社会建设。
阳江市创建碳普惠试点技术支持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阳江市创建碳普惠试点技术支持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阳江市阳东区福兴路23号6楼(现场购买或邮寄)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8月26日 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441701-2021-01180
项目编号:441701-2021-01180
项目名称:阳江市创建碳普惠试点技术支持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439,80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包1(阳江市创建碳普惠试点技术支持服务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1,439,800.00元
本采购包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项目供应商应在2022年9月底前完成全部研究成果并通过验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①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并且必须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能力。取得合法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①2020年年度报告(适用于在上一年度前成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2021年任一季度或任一月的财务报表,内容含盖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适用在上一年度成立未有上一年度报告或本年度成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并提供开户许可证(适用于法人或其他组织); ②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个人信用报告(适用于自然人)。
3)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①提供书面资格的声明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①提供投标截止日前半年内连续3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②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①提供书面资格的声明函。
6)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书面资格的声明函)②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书面资格的声明函)
7)信用记录: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否则拒绝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处罚期限届满的,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投标供应商需提供上述两个网站的网页查询结果作为证明材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上述渠道复查投标人的信用记录并截图存档,若投标人自查结果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复查结果不一致,将以复查结果为准)。(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阳江市创建碳普惠试点技术支持服务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 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 4、《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 号;5、《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 号)。 6、《转发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粤财采购〔2019〕1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阳江市创建碳普惠试点技术支持服务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参与本项目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必须签订《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明确各方承担的工作内容和权利义务(成员数量最多为2家)。 2、分支机构投标的,必须由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3、须在采购代理机构处购买采购文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8月04日至2021年08月11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30:00至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阳江市阳东区福兴路23号6楼(现场购买或邮寄)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1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08月26日 1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阳江市阳东区福兴路23号4楼(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开标地点:阳江市阳东区福兴路23号4楼(开标室)
无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釆购人信息
名 称:阳江市生态环境局
地 址:广东省阳江市江城区建设路208号
联系方式:0662-3388376
2.釆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建银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阳江市阳东区福兴路23号6楼
联系方式:1772565035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其健
电 话:17725650355
广东建银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08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