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9日,四川电力交易中心在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股东及股权比例等工商变更登记事项,在国家电网经营范围内率先全面完成电力交易机构股份制改造工作。标志着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印发《关于推进电力交易机构独立规范运行的实施意见》(发改体改〔2020〕234号)文件精神在四川落地落实。按照“多元制衡”原则,电网企业持股比例降至40%,全面完成交易机构单一股东持股比例不超过50%的目标。
据悉,1月28日四川电力交易中心完成30%股权转让产权交易合同签署后,按照计划立即启动召开股东会,就股东会决议事项提前做好与19家股东的沟通协调工作。同时,积极联系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充分做好工商变更登记准备。经多方努力,四川电力交易中心在国网范围内率先完成工商营业执照变更。
下一步,在政府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四川电力交易中心将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经营管理机制,持续深化四川电力体制改革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