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售电网获悉,4月28日,四川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关于印发《四川电力零售市场交易管理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四川电力零售市场成员包括零售用户、售电公司、新型储能企业、虚拟电厂、电网企业、市场运营机构等。
零售交易方式分为挂牌交易、邀约交易、双边协商交易。在四川电力交易中心完成注册的电力用户,可以自主选择与售电公司开展电力零售交易。电力用户不得同时参加批发交易和零售交易。
详情如下:
国家能源局西北监管局04月23日
山东电力交易中心04月15日
湖北电力交易中心04月14日
黄师傅说电04月11日
青海电力交易中心04月09日
湖北电力交易中心03月24日
黄师傅说电02月28日
福建能监办02月28日
河北电力交易中心02月21日
硕电汇02月17日
湖北电力交易中心04月23日
新华社04月22日
湖南电力交易中心03月11日
南方能监局02月18日
山东电力交易中心02月08日
陕西电力交易中心01月25日
天津电力交易中心01月13日
重庆电力交易中心01月08日
国网浙江电力01月07日
硕电汇04月27日
硕电汇04月22日
硕电汇04月18日
四川电力交易中心04月16日
四川电力交易中心04月15日
硕电汇04月08日
四川电力交易中心04月07日
硕电汇04月01日
四川电力交易中心0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