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税费政策宣传工作,切实减轻企业负担,让纳税人准确掌握疫情防控期间税费优惠政策,近日,凤翔县供电分公司与凤翔县税务局第二分局税企同心做好疫情防控税费优惠政策宣传学习,持续向企业释放各类减税降费红利,在疫情期间确保税费优惠政策措施精准落地。
凤翔县科务局第二税务分局局长康建英带领业务骨干宣传辅导最新税费政策,详细了解凤翔县供电分公司在疫情期间经营情况,向该公司送上《疫情防控税费优惠政策汇编》等宣传资料。在辅导学习过程中,税务人员就该公司对政策的疑惑点和在日常业务办理中遇到的难点问题一一进行了耐心、细致地解答。最后还共同学习了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8号《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和国家医保局 财政部 税务总局医保发[2020]6号《关于阶段性减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的指导意见》进行了讨论研究,切实把新政策讲深、讲细、讲到位,全力做好疫情期间的各项保障工作,确保政策落实到位,重要情况及时报告沟通。
该公司财务经营部主任张娜高兴地说:“在疫情防控的特殊时期,凤翔县税务局组织工作人员深入我企业送政策、做辅导,让我们及时了解掌握各类税费优惠政策,使我们进一步了解了疫情防控期间税费优惠活动。非常感谢你们在疫情期间为我们送来春天的温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