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和本市关于减税降费的部署要求,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着力减轻企业负担,降低中小企业成本,提出若干政策措施如下:一、降低税费成本(一)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减税降费政策。
精准聚焦企业和行业发展需求,落实好助企纾困、减税降费等政策,全力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壮大,落实好工业中小企业培育、提限纳统和重点行业生产性服务业、区外法人属地注册等政策措施,提高对地方经济发展的贡献率。
全年全国新增减税降费及退税缓费超过2.2万亿元。推动各级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加大对小微企业等融资增信支持,全年国家融资担保基金新增再担保合作业务规模1.31万亿元、同比增长8.67%。
(九)落实减税降费。对符合条件的西部大开发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落实国家关于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先进制造业增值税加计抵减等税收政策。
落实新增减税降费4.98亿元,办理增值税留抵退税5.42亿元,兑现公共政策扶持资金9100万元,引进高校毕业生10019人,新增市场主体11625户,其中企业2516户,增长26.8%。
新增减税降费及退税缓费4.68亿元,申报特别国债项目52个13.3亿元,盘活存量资产项目8个、获批政策性贷款14.64亿元。新增“五上”企业217家,市场主体达到14.79万户。
全年新增减税降费及退税缓费超500亿元,金融让利212亿元,发放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资金超8亿元。高效率推进项目。
全年新增减税降费及退税缓费超500亿元,金融让利212亿元,发放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资金超8亿元。高效率推进项目。
实施激发经营主体活力、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等政策措施,新增减税降费及退税缓费328.7亿元,惠及经营主体53万余户。
落实阶段性税费优惠政策,新增减税降费及退税缓费超490亿元,惠及经营主体超380万户次。全面落实国家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3
深化“1+n+s”财务共享管理体系建设,践行“一切成本皆可控”理念,抓好预算刚性执行,动态调节融资结构,持续开展减税降费、扭亏治亏专项工作,确保经营业绩稳健增长。
落实阶段性税费优惠政策,新增减税降费及退税缓费
落实新增减税降费及退税缓税政策,为经营主体减少税费127.4亿元。工业稳增长、外贸稳定和创新发展等工作获国务院督查激励。狠抓项目建设。
落实新增减税降费及退税缓税政策,为经营主体减少税费127.4亿元。工业稳增长、外贸稳定和创新发展等工作获国务院督查激励。狠抓项目建设。
新增减税降费及退税缓费11.5亿元以上,金融减费让利5.8亿元,普惠小微企业贷款余额增长18.5%,债务化解、拖欠企业账款清偿完成年度任务。
常态化开展为企服务活动,新增减税降费及退税缓费超860亿元,惠企政策“免申即享”“即申即享”兑付资金99.7亿元、惠及企业2.3万户。
多措并举为企业减负纾困,累计新增减税降费及退税缓费超过2000亿元。持续开展“苏新消费”等系列促消费活动,文旅市场强劲复苏,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6.5%。
面对疫情后经济亟待恢复的困难和挑战,打出提振发展信心“36条”、促进消费“22条”、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19条”等政策“组合拳”,办理新增减税降费及退税缓费超过860亿元。
落实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政策、小微企业减半征收“六税两费”政策、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以及支持科技创新和制造业发展的结构性减税降费政策等延续优化完善的税费优惠政策。
新增减税降费、退税缓费46.2亿元。清欠中小企业账款46亿元。实施企业上市“格桑花行动”,直接融资135亿元。
落实好结构性减税降费政策,重点支持科技创新和制造业发展。严格转移支付资金监管,严肃财经纪律。增强财政可持续性,兜牢基层“三保”底线。严控一般性支出。党政机关要习惯过紧日子。
落实好已出台的减税降费政策,加快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使用。加大制造业改造升级、小微企业、民营企业等重点领域融资支持力度。统筹做好今明两年宏观政策的有效衔接,注重政策的组合性、协同性、精准性。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延续优化完善实施阶段性税费优惠政策的决策部署,依规加大减税降费力度。
(二)依规加大减税降费力度。...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延续优化完善实施阶段性税费优惠政策的决策部署,依规加大减税降费力度,精准推送税费优惠政策,精准落实“免申即享”税费优惠办理方式,精准回应涉税诉求,精准推动“应享尽享”。
(二)依规加大减税降费力度。...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延续优化完善实施阶段性税费优惠政策的决策部署,依规加大减税降费力度,精准推送税费优惠政策,精准落实“免申即享”税费优惠办理方式,精准回应涉税诉求,精准推动“应享尽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