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部近日印发《2020年农村水利水电工作要点》,提出坚定不移践行水利改革发展总基调,对标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实施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战略要求,确保完成“十三五”规划任务,加快补齐农村水利水电工程设施短板;健全强监管制度机制,以农村饮水安全、灌区“最后一公里”、小水电生态流量为重点,推动行业强监管全面深化;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持续加强作风建设,推动农村水利水电工作再上新台阶。
24项重点工作
集中力量完成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目标
1.确保完成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任务。
用好中央补助资金,积极落实地方建设资金,加快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建设进度。采取水源置换、净化处理等措施,加快饮水型氟超标改水工作。全面完成2019—2020年提升6000万农村人口供水保障水平的目标任务,全面解决剩余饮水型氟超标问题。
2.强力推进农村供水工程水费收缴工作。
各地要做好农村供水成本核算和定价,推行按供水成本收费,鼓励执行“基本水价+计量水价”的两部制水价和阶梯水价。到2020年底,力争实现农村集中供水工程收费处数占比达到95%以上、水费收缴率达到90%以上的目标。
3.扎实做好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理。
健全农村供水工程“三个责任”“三项制度”,推进有名有实。加大中央财政对贫困地区尤其是深度贫困地区农村供水工程维修养护资金支持力度,引导地方财政加大投入,必要时实行财政兜底,促进工程正常运行。开展农村供水规范化示范水厂遴选工作,2020年命名100个“农村供水规范化示范水厂”。
4.着力提升农村供水水质保障水平。
坚持源头防治和水质处理并重,做好乡镇及以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2020年底前,万人工程水源保护工作基本见效。健全水质检测监测体系,规范水质净化消毒设施设备运行管理。
全力推进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
5.确保如期完成大中型灌区“十三五”规划任务。
加快实施《全国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节水改造实施方案(2016—2020年)》,确保完成341处大型灌区改造任务。继续加强古灌溉工程遗产挖掘、宣传和保护工作,积极申报世界灌溉工程遗产。
6.持续推进重点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
按照《全国重点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实施方案(2019—2020年)》有关要求,对全国358处重点中型灌区实施节水配套改造,解决重点中型灌区的“卡脖子”问题。
7.着力强化农业用水管理。
把水资源作为最大的刚性约束,加快推进农业用水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完善农业灌溉定额标准体系。扎实做好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测算分析,组织开展第二批灌区区域水效领跑者遴选。
加快推进农村水电绿色发展
8.狠抓长江经济带小水电清理整改。
长江经济带省市要完成小水电站生态流量泄放和监测设施改造,建立完善生态流量监管平台;积极稳妥地组织实施“退出类”电站的退出工作,做好生态保护和修复,防范和化解社会风险;完善电站立项审批手续,妥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做好小水电清理整改验收销号工作,建立长效机制。
9.扎实推进农村水电绿色改造。
在全面完成涉及1303条河流的2125个电站增效扩容项目、1924个生态改造项目改造任务的基础上,组织开展“十三五”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总结和绩效评价,根据绩效评价结果等次清算奖惩资金。
10.创建一批绿色小水电示范电站。
做好2020年绿色小水电示范电站创建工作,严格标准、程序和要求,再创建50座绿色小水电示范电站,不断提高创建工作水平。推动地方出台激励政策,引导小水电站业主自觉参与绿色小水电示范电站创建。
切实加大农村水利水电扶贫力度
11.坚决打赢农村饮水安全脱贫攻坚战。
紧盯剩余未解决饮水问题的贫困人口,进一步排查动态新增饮水问题的贫困人口,力争2020年6月底前全面解决贫困人口饮水安全问题。
12.如期完成“十三五”农村水电扶贫工程建设任务。
着力加强项目前期工作和建设管理,督促相关省份对审计和检查评价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确保完成新增或改善农村水电装机容量70万千瓦建设任务,按协议兑现扶贫收益。继续组织开展现场督导调研和第三方跟踪评价,确保工程进度、质量和安全。
全面强化行业监管
13.强化农村饮水安全监管。
按照相关制度办法,重点监管水费收缴工作不力、工程建成不能正常供水等突出问题,以强力问责推动农村饮水安全各类问题整改。开展贫困人口饮水问题核查,继续实行流域管理机构与832个贫困县对口分片包干联系督导机制。
14.强化灌区及其灌排体系末端运行监管。
组织开展灌区“最后一公里”暗访检查,推动建立运行维护监管机制,探索实施农田水利运行维护评估工作。组织对已完成规划投资的灌区实施效果评估,暗访大中型灌区节水改造项目实施、标准化规范化管理等情况。
15.严格落实小水电生态流量监管要求。
以落实生态流量为重点,对长江经济带10省市开展暗访督查。督促各省市把水电站生态流量监管纳入水资源管理监督检查范围,把小水电清理整改纳入河长制湖长制工作内容,强化事中事后监管。
16.强化农村水电安全生产监管。
压实农村水电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开展隐患排查治理,确保度汛安全。发挥好农村水电统计信息系统、小水电清理整改工作管理平台的作用,不断提升农村水电安全监管能力和水平。
17.夯实农村水利水电发展基础。
健全完善农村水利水电技术标准体系。完善农村饮水安全、灌区建设管理、农田水利监管统计指标,推进农村水利水电信息化规范化建设。加强正面宣传,向社会展示农村水利水电发展成效。积极探索市场化投融资和运行管护机制,抓好农村水利水电项目储备,成熟一批,推动实施一批。
持续推进农村水利管理改革创新
18.加快实施农业水价综合改革。
继续推进重点中型灌区供水成本测算,结合灌区改造不断完善供水计量设施。2020年底前,北京、上海、江苏、浙江等省市率先完成改革任务,其他地区进一步落实工作机制,确保完成年度改革任务。
19.深入推进灌区、泵站标准化规范化管理。
各地要尽快研究出台灌区、泵站标准化规范化管理实施细则,指导灌区、泵站管理单位制定实施方案。启动标准化规范化灌区建设筛选,指导建设一批示范引导型灌区。
提前谋划“十四五”规划有关工作
20.编制好“十四五”农村供水规划。
做好农村供水战略研究,提出农村供水新标准,编制“十四五”农村供水保障规划。采取“抓两头带中间”的方式,推进实施农村规模化供水工程建设和升级改造项目。
21.谋划好“十四五”灌区现代化改造规划。
以灌区为单元,编制“十四五”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规划。开展“十四五”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方案编制工作。
22.部署好“十四五”农村水电绿色发展。
研究制定“十四五”农村水电绿色改造政策,指导编制实施方案。谋划“十四五”农村水电扶贫巩固提升工程建设。开展新一轮水能资源调查评价方案编制等前期工作。
加强党的建设和作风建设
23.加强政治建设。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学懂弄懂做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水重要论述特别是关于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上下功夫,在推进水利改革发展总基调向纵深发展上花气力,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把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24.加强作风建设。
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落实重大问题请示报告制度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积极践行“忠诚、干净、担当,科学、求实、创新”的新时代水利精神,勇于担当,敢于碰硬,充分应用暗访、回头看、约谈、问责等手段,层层夯实责任,确保农村水利水电工作取得更大成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