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售电网获悉,国家发改委官网留言选登栏目日前选登了热心市民关于《优先购电用户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的咨询,详情如下:
咨询:优先购电用户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全面放开经营性电力用户发用电计划的通知》(发改运行〔2019〕1105号)发布后,是否按照该通知“(十二)各地要进一步落实规范优先发电……统筹做好优先发电优先购电计划规范管理工作。”条款,废止原《电力中长期交易基本规则(暂行)》中“1.10 千伏及以上电压等级电力用户,鼓励优先购电的企业和电力用户自愿进入市场;”、《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积极推进电力市场化交易进一步完善交易机制的通知》(发改运行〔2018〕1027号)中“(六)结合电力市场建设进度,鼓励和允许优先购电的用户本着自愿原则,进入市场。”、《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规范优先发电优先购电计划管理的通知》(发改运行〔2019〕144号)中“(六)结合电力市场建设,鼓励和允许优先发电机组、优先购电用户本着自愿原则,探索进入市场。”的规定,禁止优先购电用户自愿进入市场?如可自愿进入,如何申请?
答复单位:运行局
热心市民:您好,针对您的问题答复如下。一、发改运行〔2019〕1105号文件精神与发改运行〔2018〕1027号、发改运行〔2019〕144号等文件精神是一脉相承的,在政策层面不禁止优先购电用户自愿进入市场。电力市场化改革不可能一蹴而就,放开电力用户进入市场有一个循序渐近的过程,国内经历首先放开高电压等级大用户,然后试点放开4个行业全部用户,再到全面放开经营性电力用户的过程。按照中央关于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要求,在放开电力用户时,必须确保居民等重点用电不受影响,但是并不禁止自愿进入市场的用户参与市场。二、各地将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细化研究并详细梳理暂不参与市场的用户清单,清单之外电力用户原则上全面放开。对于自愿进入市场的用户如何进入市场,具体由地方政府部门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