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电力网获悉,张家界市政府近日通报了省环境保护督察移交重点问题责任追究情况,详情如下:
2018年7月25日至8月14日,省第七环境保护督察组对张家界市开展了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并于2018年9月29日将督察发现的4个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正式移交我市,要求依规依纪依法调查处理。张家界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专题研究省级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及移交重点问题问责工作。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依据有关规定,对16名责任人进行问责(其中处级干部1人,科级及以下干部15人),并依照有关程序提请省纪委,建议对湖南澧水公司索溪分公司3名责任人进行问责,有关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 仅列有关水电站案例
武陵源索溪峪水电站未合理下泄生态流量问题。
武陵源区水利局和湖南澧水公司索溪分公司在索溪峪水电站未合理下泄生态流量问题上存在失职失责。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武陵源区水利局总工程师李开平、水资源专干刘思远予以诫勉谈话,对武陵源区水利局局长李佰胜进行批评教育,责成武陵源区水利局党组向武陵源区委写出深刻检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已将澧水公司相关追责问题移交省纪委,建议对湖南澧水公司索溪分公司副经理刘俊、安全生产科长邓昌伟予以诫勉谈话,对副经理袁森进行批评教育,索溪分公司党支部向湖南澧水公司党组作出书面检查。
全市各级各部门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生态环境保护战略决策部署,切实担负起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按照中央“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总体要求,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合理的环境诉求,以壮士断腕、刮骨疗毒的勇气和决心,坚决、彻底抓好省级环保督察整改工作,解决好人民群众身边的突出环境问题。
中共张家界市委
张家界市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