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潮州市生态环境局潮安分局公布,2024年行政处罚信息。其中,潮州市潮安区东社水电有限公司、桂竹园电力发展有限公司、赤凤丰松水电站、凤凰镇凤溪村凤坑水电站等水电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环保竣工验收,项目擅自投入生产,违反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了违规行为。详情如下:
中国电力报前天
国际能源小数据前天
北极星电力网05月15日
国家能源集团05月15日
重庆市能源局05月15日
北极星电力网05月14日
中国电力报05月14日
国家能源集团05月14日
国家电网报05月13日
国家电投05月13日
中国电力报05月13日
北极星输配电网前天
水利部农村水利水电司05月12日
南方电网报05月12日
最高检04月25日
中国电力报04月11日
贵州省发展改革委0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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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水利03月14日
北极星电力网03月12日
北极星售电网03月05日
北极星电力网前天
云南省发改委前天
北极星太阳能光伏网05月15日
贵阳蓄能05月15日
万家寨水控05月15日
三峡建工05月15日
南网储能05月14日